可是,他好像忘记了很重要很重要的事,重要到……一看到这个人的名字,心脏就会剧烈跳动,血液全都聚集在大脑里。李默觉得,再找不到他,他迟早有一天会被这种焦虑过度的情绪弄到自爆。
唔,李九一,李九一,李九一,好像是个……敷衍人的假名字一样。谁起的名字啊,这么难听。李默暗自腹诽名字这么囧的家伙,肯定是个不大讨父母喜欢的小孩。要不然,他的父母怎会给他起这么一个像是罪犯编号的名字?
噢,可怜的孩子。
想到这里,李默情不自禁地轻笑了一下。
浑身各处顿时爆发了一阵难耐的奇痒。
李默深吸一口气,仔细体味了一下,那奇痒来得快,去得也快,眨眼间就消失不见了。静静等待了许久,也不见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发生,李默干脆抬手合上了笔记本。手指下的触觉不再是那种酥软莫名的触感,而是……坚硬,略带粗糙感的……纸张???
这种新鲜又细腻的触觉拨动了他记忆深处的那根弦,李默好奇地低头瞧了一眼,入眼处,居然不是生满了骨刺坚甲的骨爪,而是细腻柔白的双手。
圆润的甲片一点也看不出原来那锐利甲刀的影子,它们就像是一双学者的手,洁净干燥,没有一丝暴力感。
李默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脸,手指上细嫩的皮肉被扎得微微发疼——他摸到了:一把扎人的胡子茬,就像是他那模糊的记忆中,每天清晨、下巴上的触感一样。
上天似乎对他开了个玩笑,在前天晚上将他变成了一只浑身骨刺的嗜杀怪物,可是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又恢复了原本面貌,连心中那些叫嚣着的杀欲都烟消云散了。坚硬的血痂如同风中脆化的石粉,簌簌地掉落一地,一切的一切,就像一个不真实的梦。
可是……
李默轻轻地用指尖摸了摸那三个他自己用心写下、力透纸背的字。
“李九一”——有关这个人的记忆,乃至他从前的记忆,全都是一片空白。
依旧记不起这三个字的念法,在描摹这三个字的时候,依然会产生可怕的心悸;那感觉,就像是深藏在心底的宝物即将失去。
他惆怅地摸了摸在那只被血侵染得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迷你笔记本,暗想,一定要找到他,而且,必须“尽快”找到他。
似乎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若是晚了……
不不不,决不能晚。
×××××××××
平静下来,李默发现自己赌对了。
那些非人类的目标果然是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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