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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旻攸!”
“记得吗?你去加拿大谈生意非要我跟着,我说有工作走不开,你就让我把工作辞了,我们为此大吵了一架。在你的眼里,我的生活是跟你息息相关的,你总是想要支配我,有时候我会觉得在外婆身边和在你身边没什么两样。”我不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因为周围的人都比我有主意。
“旻攸——”
“你回去吧。”我累了。从来没有停止过的疲倦,还有厌倦。
“我还会再来的。”
“也许我下次态度就没这么好了。”
“我也一样。”
这次算同步吗?我真不该做类似的联想。他的确是罕有的平和,我却没有任何突破。明天要吃什么?以油炸见长的开封菜?至少得突破一下。
周六,我一早到了机场,柏康昱指定我来接机。她以一种炫耀姿态的白富美假象走了过来:“池旻攸,以前我不觉得你有多了解我,现在我发现你比我自己还了解我。你让编辑把我攥得死死的,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只想让你安全。”
“我很安全——”
“你没有安全感。”
“你呢?”柏康昱看我,企图从精神上解剖我。
“我比你更能融入这个社会,简而言之,我就是个庸人。”
“庸人?我倒宁愿你是我的佣人。”柏康昱把一行李车的行李都扔给了我。“好了,佣人,现在送我回家吧。”
“遵命。”我订的出租车一直等在停车场,编辑跟我们打过招呼就回出版社了。
没了外人,柏康昱即刻失了骄纵的神采,沉默良久:“旻攸,我没有看错,是边飒,是他,他也看到了我,我们隔了一条马路,就这么看着,再不是记忆里的那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
记忆不可靠。我记不起和父母一起生活的日子,只有片段,一个又一个片段,拼凑不出亲情,外婆从不提起他们,渐渐地,我也忘记了。那些重要的,不重要的,统统忘记了。
“要出去吃晚饭吗?庆祝我回来。”柏康昱进屋就开始翻行李箱。她买了很多东西,给助手们买的,给我买的,唯独忘了自己。现在,她给了自己一个外出的理由,因为另一次外出的结束。
“你想去哪儿?”我认为这主意不坏。美食总是容易让人分散注意力。
“不知道,你有好介绍吗?你该晓得我平时都在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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