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今天我来当护花使者好了,孟波也不再坚持,有些话怕是他们母子俩私下才能说的,而说一晚上也不一定够。
我和徐华晋走到大门外面,我说:“上回的事,你别放在心上。我也是听了一些谣言,实验室里有人就爱瞎说话四。孟波跟那个女的,也就是给同一个教授打工做一个项目,他们没什么的。”
徐华晋装傻充愣,“啊?什么事?哪个女的?”
我觉得她厚厚的镜片下那双眼睛很犀利,一下子有些词穷。
“我刚刚说的家里很多弟弟妹妹,自己拼命上高中的事情,也是假的。”她笑得有些小得意,“不过我这样说,孟波会被打动,觉得跟我同病相怜。”
“同病相怜不是爱情。”我冷冷地说道。
“爱情对孟波来说太奢侈。”
“你不爱他吗?”
“我觉得他会对我很好,我也会对他很好。”
“那你可小心了,像他这样的男人,一旦什么都有了,也许就开始憧憬爱情。”
她一下子乐了,“你还别说,我们就这个话题讨论过,他说他不敢保证,但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允许我把他阉了。”
我哈哈大笑,大抵觉得那不过是孟波的俏皮话,想不到他们亲密的时候,他也能说出这样不正经的话来。可是看到徐华晋那副禁欲般的样子,我又不由自主地发抖,觉得好像她已经当真了。
我坐最后一班地铁回到家里,洗漱过后爬到床上躺下,却是怎么也睡不着。过去一年多跟孟波朝夕相处,大寒天里生病,他会把两张床拼起来跟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把我的脚抱起来,再垫一个热水袋。
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男人的脚就是臭的,一天到晚包在球鞋里,那味道再怎么洗都去不掉。
每次上床以前我都仔仔细细地泡脚,擦干了闻闻,担心上面有什么味引起他的不快,他就安慰我,“不臭啊,真的不臭。”
我的脚在他跟前,他的脚也在我跟前,睡觉的时候难免有碰触,后来就是我故意的,他的腿很长很直,脚踝很正,体毛稀疏,脚板永远都干净柔软。有一度我甚至觉得我是不是有那种书上说的癖好,对人体的某一部分特别迷恋。不过当他弹吉他的时候,我又开始喜欢他的手,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指甲总是剪得干干净净,他的脸或许算不上英俊,可是那双手如果有个什么比赛排名,肯定可以算极品。
后来到夏天,他光着膀子穿一条五分裤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不由赞美,“孟波,你就是那种从后面看倾倒众生,从前面看吓倒一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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