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扒拉,前些日子心想这房子是要易主了,把东西都折腾出来看什么能用什么要扔,连角落里吃剩下的苹果核都翻出来了,懒的再把东西收拾回原位,就这么晾着了。我进洗手间拿出一条毛巾,把沙发随便擦一遍,丁煜航竟然没管上面水渍未干,大剌剌坐下。
他多喝两杯,话多了,说起读研究生碰到前妻,当时代表学校参加各大院校医学交流会,回来后印象不错,但没想过会发生实质性的进展,他说自己是双性恋,以前谈过女朋友,跟前妻离婚后对女人彻底死心,这才一直跟男人混。
我心里是庆幸的,要是不跟男人混,我就没法在老吉的酒吧碰到他,没有碰到他,那我的生活……或许也没多少改变吧?即便如此,以前的南方只懂得工作,现在的南方,除了事业外,还有闲情去悸动,去思念,去耍无赖。
这种改变连我妈也有所察觉,她会问我跟丁芷语做了什么开心的事或是是否吵架了,只要我的情绪有所变化她通通自动往丁芷语身上代入,在他们眼中,我的情绪一直算不上激烈,高兴和难过都是淡淡的,只要有所起伏,那除了恋爱所致还能是什么。
那晚我们俩没做,没心情,他喝醉了就和衣而眠,我上前扒掉他身上碍事的衣服,搂着他的结实的腰,吻了他的额头,眼睛,鼻子,嘴唇,不带任何欲望,只是蜻蜓点水般,却如获至宝享受一个人的欣喜。房里开着空调,我们贴着双方,被空调吹的起了鸡皮疙瘩,抱着紧紧的相互温暖,好比从今开始,我们血脉相连,荣辱以共,这比任何时候都让人快乐。
独身时,我们感觉良好,是因为从未体会过结伴到乐趣。三十岁之前,我以为会随意找些顺眼男人做*爱以此打发孤寂,并未真正想过找个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