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一起就是如此,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只要经常出双入对,经常从口里提起对方,身边的人就会推波助澜,让你们就算否认也会被怀疑。
但就因为来得如此容易,常常走在路上,身边伴著我的「女朋友」,我却感觉不到那种被称为爱情的实感。
我的弟妹常说我是想太多的人,我也承认自己相当龟毛,无法像当时许多男宿同学说的:就是看到一个妹,觉得她很正,想亲近她,跟她说话,久了想跟她上床,上了一次床又想再多上几次,那就是喜欢罗。这样简单扼要的解释,我怎麽也无法接受。
我也曾经和那些女朋友接过吻,但那些记忆很模糊,多半是在灯光美气氛佳下,顺手推舟就做出的行为,并不会有特别的抗拒,但也不会特别的印象深刻。
我想我对性事也并不排斥,虽然第二任女友暗示我可以碰她的时候,我因为怕麻烦选择了拒绝,这也间接促成了我们的分手。
但为什麽呢?对象是今纯时,感觉就完全不同。
我并不觉得是性别的问题。我曾经想过,如果把今纯当成女人,想像他是那些我所交往的女朋友,一切是不是会轻松点。如果他在吻我时,把他想像成女人的献吻,是不是就能欣然受之。
但最终我发觉那些都行不通,今纯就是今纯,我喜欢今纯这个人,不单单是他的言语谈吐,也包括他的长相和身体。我喜欢他的一切,包括他不是女人这件事。
我也不是不喜欢他的碰触,今纯要是揽我的肩,像兄弟那样抵著我的额头,我都会觉得温暖舒服。
令我无法接受的是隐藏在碰触之後的态度,就如同他替我付球赛钱、在与行人擦肩时伸手护住我一样,那种油然而生的保护欲,足以令我窒息。
「敏崇,我觉得乐队不能在这边,会挡到服务生的路线……」
二妹在丽华厅四处奔走,我意识到自己身在饭店里,这里是二妹的婚宴会场。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场婚宴,真正的结婚仪式,是在男方老家附近的教堂举行。因为敏崇的父母都是基督徒,坚持婚礼就应该在教堂里举行。
一开始得知这消息时,我和二妹都十分错愕。本来亲家说交由他们去办,我们都以为是指这场婚宴的事,哪知凭空又冒出另一场婚礼来。
但男方的态度十分强硬,敏崇的妈妈甚至对二妹说,她觉得传统的酒宴太铺张浪费,只是亲戚来吃吃喝喝,和神圣的婚礼一点都不相衬,应该要取消。
她还惊讶地对二妹说:「这是我们家的婚礼啊,至少尊重一下我们的宗教信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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