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低喃了一句:也许不用三年。
一年后,布鲁塞尔的一家咖啡馆。
宋歌穿着服务生白色的制服,把路边白色阳伞下的餐桌擦干抹净。
“Pardon。Will you please …………”一段流畅的英语在宋歌耳边响起,宋歌恍然抬头,韩琦的笑脸像阳光一样晃到他眼花。
《完》
番外 爱恨一念之间
每天在牢里,和其他犯人一起参加劳动,学习,我的内心很平静。
只是偶尔抬头看看蓝天,我也会想起从前的日子,岁月流水般从指尖淌过。
曾经,我也有一双和宋歌一样的眸子,象清泉般明澈。
肖震霆第一次看到我时,大概就是因为那双眸子有了短暂的迷失。
其实我比宋歌早到了不过五年的功夫。
初来的时候,我也如宋歌一般走投无路,怀抱一把破吉他,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甚至,没有饭吃的时候,就在地下通道入口弹吉他,跟乞丐没分别。
宋歌比我悲惨,他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我没有。
我只是不甘心一辈子在一个小城里默默无闻地终老,我有欲望,有野心,我想要名扬天下,红遍四方。
这有什么不应该,我唱的歌,比那些在舞台上蹦蹦跳跳,不知所谓的某些偶像歌手,要好得多了。
可是没有机会。
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像我这样住在地下室里,怀抱破吉他,等待上天垂赐一个机会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渐渐绝望,直到碰到肖震霆。
宋歌比我幸运,他有相知相许的爱人。
因此他什么也不要,即使肖震霆煞费苦心地为他专门安排的学习机会,他也可以淡淡一笑,轻轻回绝。多么矜持,多么高贵。
对比之下,我显得很贪婪。
我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肖震霆给的。
我却仍然不知足,总是在不停地索取。
肖震霆不会明白,其实我想要的,是他的爱。
有什么办法,我已经彻底的、疯狂的、不能自已的爱上了他。
他却不爱我。
在他眼里,我们之间只有交易。
所以从宋歌一出现起,我就妒嫉他,我恨不得化身毒蛇,一口咬上他的颈项,致他于死地。
直到那天看见那个高个子,宋歌的爱人。
突然就觉得很好笑,我们算什么,我,肖震霆。
在宋歌和他的爱人眼里,大概连草芥都不如吧。
他的眼里只有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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