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脸,一脸茫然的问:“白吗?”
“白。”他哥于是大笑,搭着他的肩膀把他拽进了公车。
接下来几天,他哥带他满北京溜达。
因为快要暑假了,他哥还有一些课要上,其他时间还要在快餐店里打工,所以第三天的时候,他就只能一个人在城里溜达了。
他其实就想一个人来北京看看,对于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孩子来说,这里什么都是新鲜的。当然对于一个不富裕的孩子来说,这里什么东西都是贵的。
他在他填志愿的学校里溜达过来溜达过去最后终于饿了。他打算去吃点东西,这几天没事瞎晃悠,他发现了一个特别好的餐馆。便宜,而且人流量还不是特别大,尤其是晚上六七点的时候,人就少得很了,人少了点的东西就能货真价实些。
他吃了碗香喷喷的辣子鸡盖饭,终于晃着出了餐馆。
其实,他吃饭的地段相对来说还是挺繁华的,酒吧、酒店特别多。反正他哥要半夜才回来,他闲的很,便打算在街上遛遛弯儿消消食。
也不知是吃多了还是怎么的,反正当一辆黑漆漆的车冲自己撞过来的时候,他竟然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倒下去的时候他心想,怎么能是脸先着地呢!以后,他跟他哥唯一能拼一拼的地方都没有了。
他命硬,终于还是醒过来了。他是被痛醒的,左手关节估计是脱臼还是怎么的已经弯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还没有等他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他又被人生生从车里甩到了地上。还好不是水泥路面,要不然他可得疼死。
“真埋呀!”他听见有人小声嘀咕,明显有些懒得麻烦。
“我看还是丢这儿算了,明早上我还得早起呢。”另一个声音说道,明显比前一个更不耐烦。
“就是,明天不就有人来收了吗!又挖又埋的,懒得费那事。”
“埋!”一个不大的声音,却令高阳一下子感觉到了恐惧,一股冷气从脊背猛地窜起。
他就算脑子再不清楚,也明白这叫杀人灭口。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呐!”他哼哼唧唧从地上‘一跃而起’,左手耷拉在身后,样子十分可怜。
他这一嗓子把三个人都吓了一跳。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的章节写得有点二,大家多包涵吧。
☆、穿军装的黑社会
其中一个红色头发的男子往后退了几步,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半天才道:“你大爷的,不会是…诈尸吧,这荒郊野外怪吓人的啊…沈少,怎么办?”
因为是晚上,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