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选择男人多过女人的原因。
于我来说,其实无所谓,喜欢即可,我是马冬嘴巴里万恶的双性恋。
他每次用力咀嚼这三个字的时候,满脸都是羡慕嫉妒恨,全然忘了当时他结婚时候,抱着我这个伴郎哭得梨花带雨,问我为啥大三的时候就是不肯和他睡一睡,简直orz。
马冬不是我那盘菜,我喜欢嫩的。比方说原佑。
至少激起了我想爱护的欲望,而不是拼酒,互损,并肩子玩人,喝得东倒西歪互相掺扶着吐糟嚎歌。我和马冬,只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如此而已。
对着他,我爱怜不起来,倒是很想踹上一脚。
我们两个,打是亲,骂是爱,又亲有爱拿脚踹,不符合我的爱情习惯。
车开到马冬家楼下,他还不死心,扯住车门
“喝杯咖啡去总行吧?”
我摇了摇头
“我得回家做饭,冬子,记得拿上你买的菜”
马冬怒
“你算是栽在原佑这小子手里,没救了!
原佑是我的爱人,比我小了整整一轮,今年十六,还未成年。这小子聪明的很,十六岁便已经是大二了。
毫无疑问,我喜欢聪明人,无论是于公于私,这种人都比较得我青眼。
认识原佑的起因是因为钢琴。
原佑弹了一手好钢琴,虽然他那染成深咖啡色的头发,前卫时尚的穿着,略圆的明亮的棕色眼睛,看起来更像是抱着吉他玩摇滚的少年。
可他偏偏弹了一手好钢琴。
那时候,我正和马冬坐在咖啡厅里享受下班的美丽黄昏,这孩子扣着闪着链条的鸭舌帽推门走进来,大大咧咧的走向钢琴,摘帽子的瞬间,露出一头咖啡色的柔软头发。
反差太过强烈,我又十分慵懒,忍不住就笑了。
当时他很是愤怒的抬起头来,面容精致,皮肤细腻白净闪着年轻的光泽,那眼睛瞪起来愈加圆了,把那风味独特的上挑眼尾张得翘起来,像被抢了食物的幼豹,颇有些张牙舞爪的强悍。
马冬说我,一见中表,从此泥足深陷。
其实不是,起码我没有快速的把他拖上床。说明我还是从感情上很是珍惜这个孩子,这并不是道德感作祟。
当然,那时我也没有和他认真相处的想法。
我只是接他上班下班,为他做饭,带他玩乐,乐此不疲。
其实正常的人生,还是应该找个女人结婚,就像马冬找了韩粤,然后和这个女人生个孩子,就像马冬有了儿子马放。
时至一年,那时原佑十五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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