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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过脸看大夫,他将脸别到一边装作不认识我。
凌萧粟走了,他说,要回去看女儿。
我尴尬且羞惭,在这骤变的2个月里,他是这样的照顾我,可是末了我连一句对不起都说不出口。
我很想告诉他,我每天夜里醒来,都会跑到他床前试探他的呼吸,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也突然就这样毫无理由的消逝了,就好像父亲一样。
我害怕,仅此而已,所以色戾内敛。
但是可怜我竟说不出来。
我没去送他,不是我不想,是他不让,“我搭别人的车走。”
我咬牙,眨眼,忸怩半天才说,“那个,对不起,最近事情太多了,所以就。。。。你知道我的,脾气一直大,不过无论怎样也是不应该发在你身上。”
他怔怔的看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你就当我那会儿有病,神经病,我现在好了,我以正常人的身份向你道歉,对不起,那个,你。。。”
凌萧粟皱起眉头,突然笑了起来,“杨洋,你还真是。。。”他竖起食指比划半天,“代沟,代沟啊,等你过了35岁你就会知道,到了这个年纪还分不出气话和真心话的区别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是气着了,但也仅此,过去了就过去了,”他拍拍我的肩膀,“好好养病吧,照顾好你姐姐,别再胡思乱想了。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吧,只要我能帮上忙。”
我默默地点头,他是个好人,真是个好人,他并没有一直帮助我的义务,尽管他也不可能毫不希冀回馈,可这依然无损于他的品格。
成熟,有责任心,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得到什么,懂得取舍,这些不知道是经历了多少历练才磨砺出来的,当然,那些都是与我无关的故事,我只是忍不住会想,什么时候我才能做到那样的成熟,懂得宽容呢?
我开始到处找工作,病的这一个来月瘦了很多,晚上睡觉摸到坚硬的突起吓得醒过来,才发现原来是碰到自己的肩胛骨,终于还是避免不了自怜。原先的衣服穿在身上像披着麻袋,况且夏天来了,单薄的衣衫下根本没有遮掩,用人单位总是一眼就看到我的“排骨”对我的健康状况表示不信任,尤其是一直以来我也没有做过什么正经的工作,复试的几率少的可怜,一般是初试就被ka掉了。总算是依托以前在酒吧里混过的经验找到一家招品酒师的单位,那个看起来既像老板又像领班的男人皱着眉头上下打量我半天,总算是点了点头,“嗯,一般瘦人比较能喝,过来试试吧。”
我猜他的意思是瘦人都是“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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