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来拖起莫言的肖宇对小牧说:“我让他洗澡换衣服,一会儿我们出去吃饭。”
小牧鼓起小脸,“快点,我午饭没吃。”
我好笑,不久前不是吃过叉烧饭吗?
来到主人房,正如小牧所说,床头的桌上摆满了一小瓶的药瓶,拿起一瓶问:“每晚都失眠了?”
“没有啊!”
我生气扭头,对那不似人形的喝到:“不撒谎会死吗!当初是在坟墓上发誓说努力活下去的!”
“胖子,你要死了,敢凶我,呵呵。”
我真的很佩服眼前要生不死的人,这时候还有心情奚落我,是,以前我就是个柿子,仍然搓圆搓扁,是个忠犬,报恩是一辈子,是个傻子,明知得不到,还是会蒙着眼睛撞上去,吃亏受伤的总是自己,就像现在这样,我知道,他故意的,我偏要让他觉得内疚,这样,至少,我还能够卑鄙的留在他身边看着他不要做傻事。
把一瓶瓶的药丢掉垃圾桶,翻找衣柜,拿着换洗衣服把人推进浴室,以防万一,我是把门开着,天知道,我绝对不会在这时候想着或偷看下流的事。
二十多分钟过去,只听水声,没有任何动静,担心的冲进浴室一看,乖乖的人坐在浴缸里发呆,门外小牧不耐烦地催促,无奈,我只好控制自己的冲动草草把人洗刷一番就拉上来擦干水滴,过程快而累,稍微用力,某人轻松细语抱怨痛,力度轻了,又嫌弃他在瘙痒,郁闷得我啥也不干直接捞起来穿衣服。
两人出来时,已经是四十分钟了,小牧小脸更加鼓,瞪眼着我们,我耸肩,眨眼表示自己也很无奈。
☆、第5章 毅然离开 (1889字)
吃饭路上,小牧不停数落我和肖宇,感觉又像回到当年的时候,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在我们三人看不见眼前,早已有了一条小小的鸿沟,目光偷偷打量着副驾座的他,感觉他会就这样无所谓的消失。
“想吃什么?”透过后视镜,小牧询问我。
“去吃粥吧。”
城区里面还有一片老旧的小区,那里多数住着本地人,这里人念旧,有钱也舍不得离开这片和谐的旧区,离开了就找不到如此善良的邻居。车不能驶进去,只能不行,这里每一块石板每一寸草都是这里的历史,我很喜欢这里的气氛,尤其这里的人文生活。
这个时候,粥店一个人也没有,老板看见我们也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而是很热情让我们进去坐,还特意开了冷气,虽然是热,但没有市区那里热。
吃粥是因为肖宇,小牧之所以没有反对,应该是明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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