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也算是一个大家,林翰是当时大家看好的林家继承人,林翰继承林家也是众望所归,但不知为何,在林翰二十五岁时神秘失踪了。
找寻三年无果,林家的担子便落在了当时仅二十岁的林父林烨肩上。当时的林烨算得上是知名的纨绔子弟,大家皆不看好。哪知仅仅几年,林家便在他的手里壮大,资产涨了三倍不止。
而他们是如何找到林翰这个大哥的,这个就要从林烨夫妻的各种恶趣味说起了。
某一次他们两个突发奇想要去野外郊游,结果不负众望的——迷路了。更奇葩的是,那两个家伙迷路了还不知道要退回去,一直往深山走,于是,到了某个小山村,正好就看到了某个许久不见的无良亲人。
那叫一个无语凝噎。
所以,现在,林家夫妇就更无良的把自家所谓不成器的儿子扔到这里来让从来没有见过的大伯这里还体验一下生活,顺便好好□一下。
其中各种纠结,林加玷自然是不知道的,他知道的只是他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大伯,然后他就被他的无良父母给送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人影拿着一把亮闪闪的菜刀忽的冲了出来,那刀上,如果林加玷没有看错的话,还有红红的液体从上面不断滴落……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撒花~~
☆、野人?大伯!
林加玷惊了,这个黑乎乎的家伙是要干什么?
心儿颤颤,手儿抖抖,他那把菜刀不会是想做人肉叉烧包吧?林加玷眼神惊疑不定的看着在他斜前方憨笑的某大块头,心里一沉,这两个家伙一定是同伙!他的小命儿,危险!
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在发抖,但他真的在发抖。这两个人,太诡异了!他看的好多小说都写了,深山中有好多野人,他们和人长得差不多,生活习性也差不多,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要吃人肉!
左看看,右看看。林加玷此时脑子在快速运转着,他要逃,他一定要逃!
事实证明,林加玷的神经的确是太过于敏感了。
那黑乎乎的人影就是林翰,对于听说侄子要来的消息,刚刚他正好在辛勤的亲自动手做晚餐中。听到曾晟的呼叫,他当然迫不及待的冲出来看看自己从未见过面的侄子咯,于是自然而然的忘记了自己手上那把刚刚杀了鸡还未来得及洗净的刀。
啧啧,我家的侄子果然好人才!对于林加玷的长相,林翰眼里闪过一道赞赏。心里不禁埋怨,林烨那家伙,说是为了保持神秘,竟然连他家侄子的照片也不给一张的。真是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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