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地问,陈秋迅速摇摇头。
林春抛下一句话 :「那我就不是你所讲的变态了。」然後两手插著衣袋,徐徐远去。
陈秋留在原来,直至林春的身影渐远,他才仰天大笑,笑得不能自已,还蹲在地上,眼角飙出泪花,直至笑到喘气、无力,他才止住笑,自说自话 :「他竟然将我等同於艺术品,我该感到高兴还是什麽呢? 莲蓉月……好一个莲蓉月。」
原以为林春这书呆子满脑子都是读书,想不到对於美却有一番执著,甚至认为他陈秋符合「美」这一个字,又胡说什麽眼睛、感情……陈秋又想笑了,他好似从未遇到过一个像林春一样奇怪的人 : 沉闷的外表、变态似的观察习惯,却有著一腔浪漫情怀……这组合算什麽!
林春、书呆子、书kai子……想来想去,陈秋还是喜欢叫他做「莲蓉月」。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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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来再更06和07,因为现在几乎一天写一万字,所以储了挺多回数
《春秋》06 (美攻平凡受)
…这是刚剥完智慧齿的墓,痛死了我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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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已经过了一个月了。班上的人觉得陈秋和林春是愈来愈奇怪了,因为他俩走在一起了。所谓的两个「属性不同」的家伙竟能走在一起,当中最是惊讶的不是林春自己,而是陈秋的「好友」——戴志。
有一次小息,林春在半推半就之下被陈秋拉到饭堂吃东西,那时戴志也在。应该说,在班上,戴志和陈秋算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可是,即便如此,戴志的朋友圈子还是十分广阔的。男生和女生是不同的。
女生的话,假如某小圈子的领袖讨厌起一个人来,便会呼朋结队地说 :「喂,我看不顺眼某人,你们谁也不要跟他做朋友!」然後就使那个可怜的女生被众人杯葛。然而,男生是不屑于做这种事,不知道说他们比较单纯还是不拘小节,他们会觉得自己跟谁做朋友,是自己的自由,我喜欢跟甲做朋友,朋友乙不喜欢的话,那是他小家子气,像个女人一般别扭。
更何况戴志是田径队的队长。上至中七,下至中一,只要是田径队的人,他就认识了,而且花上一天左右,就能够新认识的人勾肩搭背,一副好哥儿们的样子。陈秋有次跟戴志在某一层楼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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