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毛巾,看陈秋一眼。陈秋微笑,眉眼一如往常的恬静清雅,接过毛巾,挂回在钩上,牵了林春的手,说 :「回房间。」
关上门,陈秋松开林春的手。他打开衣柜,拿出两套制服。林春在陈秋处过夜,从来不带洗换的衣服,包括校服,都是穿陈秋的校服,至於黑鞋,陈秋会穿陈心所留下来的旧鞋,让林春穿他的。戴志表面粗豪,实际上心细如尘,有次看了林春几眼,就语气肯定地说 :「书kai子昨晚在秋秋家过夜了? 看,你穿的这双黑鞋是秋秋的,秋秋穿的那双是心哥的。」那次使林春窘得要死。此後戴志就常常注意他俩的皮鞋,一旦看到林春穿著陈秋的鞋,就一脸暧昧的笑容,问林春累不累。
无论是身材还是脚的大小,他们两人都几乎一样。有时林春觉得陈秋是他的复制品,他也是陈秋的复制品——虽然五官无半点相似之处,但他们的内心有一片遇合的地方,正是这片偶尔重合的地方,将两个性格极端的人连在一起。林春一直想,假如他们见过的事多了、眼界开阔了,他们原来重合的地方会否错位? 会否从此相互擦过?
但他不会跟陈秋说这点事。并不是不想让陈秋知道,而是,他清楚陈秋知道他的懦弱与不安,所以他不必再说一遍。林春知道自己是个任性的人,必须不时听到陈秋的承诺,才相信自己被爱著。他活在陈秋日益柔和的眼波里,一旦被陈秋碰到,就变得鲜活柔软、而富有感情,一如他所看过的神话故事 : 爱神维纳斯看见一个跟自己样貌极似的雕塑,她心一动,便抚摸那雕塑。然後,那个雕塑被女神所碰到的部分,由本来的冷硬变为暖软,生动起来,竟然成为人了。
「为什麽你对我这麽有耐性?」林春坐在床上,看陈秋把校服挂出来,又拿出两个黑色的斜背袋,将两人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文件、笔袋跟银包放进去。陈秋说 :「真是书呆子。有些事情是没办法解释的。那我问你,为什麽当日你给我做了那碟炒饭?」
林春一顿,别扭地转过头说 :「哪知道。等我回过神来,就发觉自己已登入了补习社的网页,将补习延期,还莫名其妙的下去买了一大堆材料回来。」他想起那天的事,真觉得自己傻,不禁笑起来 :「那天的你是我见过最呆的陈秋。就一根木头似的站在原地,看著我做饭,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变换过。还怕我做的饭有毒,一口也不敢吃。吃完之後才发觉那包米不知放了多久,吓得我要死,差点就要冲入厕所呕了。」
陈秋关灯,只留床边的灯。他开过冷气,跨上床,扬了扬薄被子,就躺下来。为了林春,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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