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我的全部。那么为什么他还要说‘我不爱他’?为什么?”
佛洛尔索性抓住诺恩的肩膀,冲着他一通大吼。到最后,他吼出的声音已经不成调了。
佛洛尔演奏歌唱的时候从不走调,而这走调的说话声原本远得像是在另一个世界一样。
“发泄过了是不是会舒服一些。”
“别说的你好像从来没有发泄过一样。顶着这样一张乖宝宝的面孔去酒吧是不是很过瘾?”
“没去过。”
“……你真是个首都人中的异类。”
“是啊。”
他们两个对视了一会,都笑了起来。
隔阂又奇妙地消失了。
“呼……确实轻松了很多。”
佛洛尔故作潇洒地甩了甩披风。
这不是安慰他自己或是诺恩的话,而是他确确实实地感到轻松了。虽然那道伤痕还远未到愈合的程度,但是他还是感到心里有一块石头落地一样。
“你习惯对陌生人说心底事?”
“怎么可能。有过共同抗敌的经验之后,我们也不能算一般的陌生人吧?好了,接下来去哪里?”
在诺恩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佛洛尔自己也心头一惊。
对陌生人倾诉也不是什么稀奇事,面对一个和自己过去没有交集将来也不会有交集的人,很多人反而会更放得开。但他似乎并不是因此才放心地袒露心声。
佛洛尔不喜欢在这种问题上纠结。
“去市政厅。刚才发生的事情需要汇报。”
诺恩回答。
虽然来到斯佛兰不过三个月,但因为他有些死板的个性,诺恩把自己的工作看得很重。
“走路都走不稳了,还去?伤口都裂开了。”
“一定要及时报告。”
“那么先去我暂住的地方?我的朋友,你下午见过的罗宾在市长面前肯定比你说得上话,由他把消息上报会效率一些。”
佛洛尔发现诺恩如果不明确对某事表示反对,那么就是赞同。
“还有,你脚上的伤口真的开裂了,我……”
“不要。”
“用背的,可以了吧。”
佛洛尔从背上取下竖琴,半蹲在地,说。
他等待的时候觉得实在尴尬,但是终于,诺恩爬到了他的背上。
他的身材虽然有些瘦小,不过和柔软之类的的形容词完全无法联系在一起,就像他的性格一样。又在某些奇怪的地方异常温柔。
“让人知道我背着一个长相不怎么样的男人赶路,你会声名大噪,我大概要丢脸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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