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开罪一个炼金术士的风险对他过分刁难。
但佛洛尔本人是个大问题。
他不但在通缉令上榜上有名,被注明是叛党中最危险的一员,他那灿烂的金发和俊美的容貌,本身就是难以掩饰的鲜明特征。根据他们一路上的见闻,那些头发里带一些金色的年轻男人,即使相貌普通,都是重点检查的对象。
不过在埃拉克雷看起来,诺恩和罗宾才是最让他头痛的。
佛洛尔虽然特征鲜明,但为人机敏,能灵活应对各种盘问,也许只要为他化妆一下就能混过岗哨上的眼线。而埃拉克雷一开始就没有指望诺恩和罗宾能配合“演一场好戏”。抛开被他评论为木头脑袋的诺恩不提,罗宾虽然足够聪明,又很有待人接物的技巧,但有些太过死板,根本无法配合演出。
最后,埃拉克雷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他为他们分配了炼金术士的妻子、妻子的弟弟,以及布景的角色。
佛洛尔的容貌漂亮得无可挑剔,在十来岁的时候扮演美丽的少女绝对可以倾倒众生,不过到了二十岁上就显得五官有些锐利,身材也过于高大了。埃拉克雷用从蒂博尔买来的布料给他做了一条简易的长裙,再由他自己化妆(经常和首都的诗人和演员混在一起的佛洛尔在化妆上很有一套),坐在光线暗淡里的车厢里,不仔细看,倒是很有美人的架势。
埃拉克雷还把他的金发染成了红色。
这种红色的染料是从矿石中提取的,把他的金发染成了艳丽无比的红色,看上去甚至比他原来的发色更加鲜艳,让见到他的人很难把目光从这一头红发上挪开。
谁也不会想到这个被通缉中的魔法师会摇身一变成为一位端坐在马车里的美丽少妇。这个形象足够招摇又足够隐蔽,因为无论何时,凝视一位有身份的妇人的面孔都是十分失礼的事,这让佛洛尔的化妆轻松可以蒙混过去。
诺恩的工作就更简单了,扮演一个因为撞伤了脑袋而神志昏沉,一言不发的男孩。至于罗宾……埃拉克雷想来想去,在自己的工作台下面给他找了一个位置。
士兵帕克看到的一堆麻袋的其实是一块麻布,埃拉克雷只用了寥寥几笔就让这个伪装看上去很像是那么一回事,佛洛尔连连感慨他如果在首都出任剧团的道具师,一定可以让这个剧团跃居一流——当然对于炼金术士来说,这实在是太过大材小用了。
只有诺恩知道埃拉克雷展现出的才艺源自何方。
不知道为什么,罗宾并没有被划入通缉犯的名单。也许是看在那位刚正不阿,不参与任何派系的塞纳尔公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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