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别在这里做些少儿不宜的事情。”说完以后她扬长而去。“他要是敢动你我就让他死无葬身之地。”高翔眼里放着光,像一只饿了许久的狼。沈书笑得就跟一只小绵羊一样单纯又无害,他说道:“他算个什么玩意。”做人不能太倨傲,沈书知道这个道理。可是知道这个道理和他倨傲不倨傲是两码事,他觉得自己活得挺低调,可是别人眼里不是这样。他习惯了鼻孔看别人,时间久了就自然觉得鼻孔是眼睛了,走路带着股风。这辈子估计也就只有高翔一个人能让他的傲气打折扣了,就好像一个上百万的奢侈品突然被标上了“只要998”的价码,所有人都会一脸鄙夷地看着那个价码,然后说两个字“假货”。他抱着高翔,一脸廉价的幸福,没有了那股脚踩别人的傲气,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那股傲气已经被他踢给了别人,踢成了恨,自己造的孽就要自己弥补,等一段时间以后,他会突然发现,他不是什么无所不能的人,他的傲气就只是与他人相比较富裕的出生,与他人相比较好的长相,给他带来的一种无所不能的假象。他最后还是被人拉进了黑巷子里。
那时候已经进入了冬天的深处,已经跨了一个新年了。
冬天的夜晚黑得看不见边际,黑暗是一种固体的东西,压得人喘不过气。沈书关上门的那一刻还在冲高翔笑道:“乖乖洗干净了,等大爷回来。”高翔的那句:“你穿上羽绒服……”已经被关门的声音隔绝得一干二净。沈书穿着件毛衣就朝楼下跑着,那件单薄的毛衣让他不自禁地抱住了手臂,他脸上挂着冻僵的笑意,朝着不远处的超市奔去。路过那条黑巷子时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捂住口鼻拖了进去。大脑在那一时刻当了机,已经算不得大脑了。他早忘了刘智那件事,那件事都过去多久了,叶子都全部凋了,他慌乱的一刹那无法提醒他刘智倒地的一幕,他的第一反应只是“遇上抢劫的了。”若只是抢劫这么简单的事就好了。对刘智来说,让沈书忘却的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他依旧恨得牙痒痒。他等很久了,他一开始就想这么做,程久久那句话是唬到他了,让他迟迟不敢动手。他有时候悄悄跟着沈书和高翔,看他们恩恩爱爱的样子让他恨不得杀了沈书泄愤,脑海里回荡着沈书踩着他脸的嗡嗡声,就像一只挥之不去的苍蝇。他去找混道上的兄弟,别人摇着头告诉他:“程久久的弟弟动不得。”现在他好不容易集结了几个从别的地方来的愣头青,什么都不知道的只有一腔热血的愣头青来帮他出这口恶气,他无疑是兴奋地看着被三四个人按住被剥得干干净净的沈书。
一种叫恐慌的东西袭击了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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