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了一定的距离,不自然的举动惹得安凡多看了他两眼,“怎么了?”
“没事,走吧。”洛步晨干笑两声敷衍过去,和安凡一起进了教室。
微积分的课程对于有数理功底的洛步晨而言不难,听着听着心思便不由自主地开了小差,眼睛偷偷往坐在旁边的安凡身上看。安凡在用心地听课,认真地做笔记也没注意到洛步晨的小动作。洛步晨发现安凡的字写得很隽秀,不像很多男生的那么潦草,这一点倒是符合美少年的外表。而且,安凡似乎经常会用英语加注解。
“这么喜欢英语啊?”课间休息时,洛步晨借故抄笔记问了一句。
“哈……习惯了,一时半会改不过来。”安凡摸摸头笑笑。
不知不觉上午的课上完了,安凡去拍洛步晨的肩膀,“去不去吃饭?”
“不了,我还有点事。”又跟早晨一样洛步晨丢下个借口匆匆地跑了。连洛步晨也不明白他洛大少爷怎么关键时刻就耸了?不就是碰巧认错性别的初恋么,何况那呆货自己又不知道,他怎么就不能继续和以前一样跟安凡朋友相处了?
但是,某条模糊的界限一旦挑明,就无法再回到原先的状态。每当洛步晨看到安凡就会忍不住重新去想那个疑问——他对安凡,到底是什么感觉?
喜欢?不喜欢?
纠结不已的洛步晨一连躲了安凡好几天,除了一起上课之外,下课就借故没了影子。说是躲着,但等安凡一个人走了之后,洛步晨又会厚脸皮地悄悄跟在后面,不让他离开视线。结果几天下来,安凡过得跟平常一样,洛步晨倒是快把自己搞疯了。
怀着复杂莫名的心情,洛步晨来到了一个隐秘的据点。
“雾都”酒吧,在高现代化的繁华都市香港,这间酒吧偏偏起了个超文艺的后现代名字。洛步晨在雾都的门口犹豫了一下,这才硬着头皮推门进去。由于是白天刚开门,酒吧里还没有客人,而那坐在吧台前的高挑男人一眼便瞥见了门口的来客。
“哟~阿晨?真是稀客,什么风把你吹来我这里了?”
是个留着长发的年轻男人,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有艺术家的气质,说话时还不忘甩着那一头飘逸的秀发,让人联想到电视里卖洗发水的招牌广告。穿的相当另类,长相本身算得上英俊却平添了几分别样的妖气,不过配合着酒吧的暗色背景倒是相当适合。
“我说了,少用这么亲密的昵称叫我,夏宇轩。”洛步晨瞪了他一眼。
这个名为夏宇轩的男人,便是这间雾都酒吧的店主,也是洛步晨在香港的死党之一。据说夏宇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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