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费吗?”
“其实这些花不是从洛阳运过来的,哦不,是这次不是从洛阳飞过来的。”最终决定坦白从宽。
“王府那边有块地,载满了各个品种的。”那块地,程瑜安本来是打算种满玫瑰的。可是最终还是选择了牡丹,好在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大香浓的牡丹勉强能满足程瑜安的胃口。对于颜色繁多、花型纷杂的洛阳花,程瑜安做不到安瑾元式的博爱,他偏爱红色系:炉红、赤龙焕彩、火炼金丹,或是银粉金鳞。
“下次带我去看看。”安瑾元又不放心的加了一句:“不会到处都是红牡丹,其他色的就一点吧。”绿色的花不多,这是安瑾元喜欢牡丹的原因之一。除此,他喜欢紫色。而且,牡丹是一种被诗句误会了的花。白牡丹,是一种比莲花洁净的存在。
“怎么可能。少不了你喜欢的绿色和紫色,瑾元哥,他们说喜欢紫色的可都是闷骚。”程瑜安坏笑着看着安瑾元身上的粉紫色Polo衫,今天刚刚见到安瑾元的时候,程瑜安就觉得画面新鲜了不少。
“趁热打铁,就今天怎样,碰巧阳光明媚,晴空万里。”程瑜安的心情全都表于色。
“和人约了。”
“什么时候?”
“今天。”
“那我们的烛光晚餐怎么办?满桌的洛阳菜,食材、厨子什么的也都是洛阳的。”
“往后。”关于烛光晚餐这个细节,安瑾元轻车熟路地过滤掉了敏感字眼。
“明天怎样?”
“嗯。”明天,也好,如他说的。趁热打铁。
“约的人是谁,居然要用掉你一天的时间?”
“你在我身上安了GPS?或者说是金毛?”
“没有。”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还有无人飞机是怎么锁定我位置的。”
“心有灵犀一点通。”
莫非是他落伍了,现如今的无人飞机已经可以通过面部识别系统来定位了。安瑾元蹲下身子,摸了摸桑榆的头,桑榆舒服的仰起头,很是享受。捏住桑榆脖子上的跟毛色相近的项圈,手指滑过0622这四个花体的数字,找到不显眼的结,安瑾元把项圈解开。
“别。”程瑜安有些抓狂得揉着头发。
狗脖上的项圈不单单是刻了这只狗的名字,以此宣明它是主人的。而且里面还装了GPS,凭此防止走丢。金毛、哈士奇都属于易走丢型,还有萨摩耶、阿拉斯加雪橇犬,都是那种一撒手就找不到了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安瑾元和人约在了拉丁,约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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