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激情的纯0,说这么多,你们如果还不知道我是谁,我只能说,作为猪你也不够格,好吧,其实我可以介绍说我是秦晓肖的炮友兼闺蜜,这样你们可能对我的印象稍微深刻一点。
先别吐槽为什么我会出现在你们面前,尤其是在剧情如此跌宕起伏月经不调的时候,先让我酝酿酝酿,我和秦晓肖一样没什么文化,需要组织一下语言。
其实我一直觉得秦晓肖那货是个忒矫情的人,比如昨天晚上他特地带着一群黑西装保镖到我家来得瑟他要和纪凌峰去荷兰结婚的事,我觉得他可能是想告诉我,灰姑娘有王子,他有纪凌峰。
其实我真没觉得灰姑娘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如果是我,宁愿当美人鱼,毕竟她比较愚蠢比较悲催更容易让人记住,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桥段只会出现在童话里,而生活本身总是要重口味的很多。
言归正传,说到哪了,秦晓肖说他要和纪凌峰结婚,可能隔天就要走,实际上我晚上约了一个猛男,你们不知道他的八块腹肌有多性感,我可不想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秦七话别,尤其是讨论他的纪舒怎么办。
我对纪舒可没什么意见,我这人对美好的事物从来就讨厌不起来,我只是懒得看到秦晓肖愚蠢的样子,听他一遍一遍地说纪舒怎么办,你看,秦七那个蠢货看不上高富帅,喜欢软塌塌的缺爱小孩,他那24K钛合金狗眼果然还不够闪亮。
我这人记性不大好,我只记得我把秦晓肖那货一个人扔我那窝出来的时候已经算得上深更半夜了,我打车到了“好月”,甚至还在便利店花十块钱买了套,是我喜欢的味,便宜实用,我这人从不用贵的,毕竟我也不是什么贵的人。
我记得我当时挺精神饱满,也可能是过于欲求不满,眼睛贼亮贼亮的闪着光,和夜明珠似的,然后我看到了纪舒,他手上拎了个袋子,也不知买的什么,这当然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突然良心发现的觉得应该让这倒霉孩子和秦七那货见上最后一面,也不枉我这般鬼使神差的遇到他。
我穿了双擦得泛光的黑皮鞋,还有些坡跟,请别说我娘炮,我会觉得你是在夸我,我迈着猫步一直尾随着纪舒,直到他上了楼,我知道那里是纪舒的家,我帮秦七来他家搬过东西。我觉得可能当时我脑子有被门挤了的嫌疑才那么八婆,当然也可能是我生性善良。毕竟如果你和我一样眼尖的发现纪舒手上拎着的袋子里放着的瓶子上写着安定片三个字的话,你一定也应该和我一样破门而入,而不是蹲在门口的角落画圈圈猜想是不是现在的孩子都压力太大睡不着觉。
这年头会有蠢货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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