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
有人拉开了我长裤拉链,把手伸了进去,开始粗暴的□。我闭起眼睛,努力控制自己的意识。我的腿在打颤,如果不是他们架起我,就已经跪倒在地上了。
突然后面那人骂了一声:“妈的。不能做到底。老子这里都硬了。”
前面的人暗哑着嗓子也骂了句什么,说:“够了,能让你摸就不错了!走!”
他们放开我时,尖利刺耳的警哨刚刚划破空气。
两个人转身消失在巷子尽头,我一个人提着裤子站在原地,看见一个中年警察向这边看来。
我被带到警察局,罪名是鸡奸。
埃德加说过,同性恋是犯法的。
两个男人已经跑了,我不能证明自己背上抵着一把枪。而同时,我自己下面在男人的□下——竟然硬了。
调查取证时我才发现,自己追安得蒙的时候从来没有掩饰过。而后来阿诺德帮我查案卷记录时,发现证词上还采集到了这么一句话:咖啡店的女招待莎拉证明,艾伦。卡斯特确实有同性情人。
安得蒙把我从樱桃酒吧架出来时确实对她说过:“和他分手。他是同性恋。”
你可以想象战争时候的英国,人们是怎样对待一个失业的同性恋。不管我怎样解释,骂人,流眼泪说我是被陷害的都无济于事——那直是一场噩梦。我被告诉只有两条路可以选——去医院或者进监狱。
人们把同性恋当做需要医治的病。
我想给林顿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他的助理,说布朗先生不在。
我想找阿诺德帮忙,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拘留了三天后我选择了医院。
那是伦敦东区的一家公立精神病医院。冷冰冰的白色石质建筑,半边墙壁都是爬山虎,窗户全焊着铁条。我被安排住进另一位同性恋男人的病房,他接受治疗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
这个叫莫林的二十七岁男人告诉我:“只有医生出具出院通知单我们才能被放出去。”
莫林是个胖子,性格竟然很阴郁。他告诉我,他进来已经一年了。
我们每天被关在屋里,只有吃饭和吃药的时间会有男医生开门,把推车推进来。
头一个星期我还很正常,认为只要配合医生就能出去。可是我不知道每天分配的药到底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它让我情绪失控,烦躁不安。
烦躁的时候我就想安得蒙。我像一个被扔在墙角发霉的破布,安得蒙是我思想中唯一的阳光。
密码已经不重要了,战争也不重要了,我只想看安得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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