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全是各种喜欢的理由,想起他刚刚挠得满头凌乱的样子,唉,自己只怕是没有机会了。
“方叔,您找我啊?”齐励带上总经理办公室的门,一改在走道上的严肃,憨笑道。
“嗯,最近下班看你都风风火火的一下就不见人影了,都没找到个好机会说。”方未为微笑,虽然已年过四十五,可看起来却似乎才刚四十出头,温文尔雅的气质仍让不少新进的女职员一见倾心,若不是他左手无名指上长期带着的戒指,只怕不少狼女都会争先恐后的对其下手吧。
齐励收回落在方未为戒指上的视线,不好意思的笑笑:“嘿嘿,方叔您有事只须一个电话招呼声,咱保管随叫随到。”
方未为轻笑的摇摇头,这小子还真是他儿子,这么油嘴滑舌,“下周一是你爸的生日,回来吃个饭吧。你都有一两个月没回家了吧?你爸爸虽然没说,可是方叔感觉的到他很想念你。”
齐励撇撇嘴,自己那个老爹,自己是最清楚的,只要有方叔在,他才不会记得自己多久没回家吃饭呢,不过是很久没尝到方叔的手艺就是了,回去解解馋也好,“嗯,那我下周一回去,方叔,我要吃红烧排骨和清蒸鱼~”
“好好~”
“方叔,”齐励突然想起温吞那个安静到沉闷的房子,道:“我有个朋友也是一个人在外住,我把他喊来一起吃饭,行不?”
方未为挑眉,这小子还是第一次说要带朋友回家吃饭,于是暧昧道:“噢,什么朋友,说来听听,方叔我也好有个准备。”
齐励摸摸脖子,道:“就是朋友嘛,方叔要是没意见,那我那天就带他去了啊,我还有事,先走了,方叔拜~”
方未为笑看着齐励离开,看来这小子也长大了。
☆、清吧
转眼周六,齐励的黑眼圈也越来越重,而为那一百个理由准备的一叠A3白纸,已用去了小半。
躺倒在床上,扳起手指,齐励决定再总结一番这几天搜肠刮肚的理由:
喜欢他的勇气
喜欢他写的书
喜欢他的笑容
喜欢他乱翘的头发
喜欢他暗沉房间里充满阳光味道的被子
喜欢他偶尔流露的可爱
喜欢他喜欢的火锅
喜欢他喜欢的河流
喜欢他喜欢的散步
喜欢有他的安静
除了他的眼镜框有点碍事
不喜欢他总是皱起的眉头
不喜欢他留给自己的背影
不喜欢他似乎总是看着自己身后的眼神
不喜欢他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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