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自己一人时,步吉祥才长长吁出一口气。
伸手抚着稍微降温的脸颊,他闭上眼睛。
很累!
卖身半年到底有没有错?
半年后,他真的可以全身而退吗?
如果对象不是林琰,而是一个无聊、心灵空虚的阔太太,他自信可以游刃有余;或者是个满身铜臭的欧吉桑,他也有把握将其玩弄于股掌之中,不用半年就可将其一脚踢开的。
但地林琰…
最后,恐怕被拆吃入腹的是他自己。
林琰太精明,城府太深,他根本看不透他的心,最大问题是,自己仿佛在不自觉中被他的魅力所吸引。
他可不想像那些爱情小说般,到了最后,不仅失身,还失心!
自作孽不可活呐!
唉!
步吉祥睁开眼睛,长吁出一口气。
早知跟林琰交手胜负难料,但才开始就让自己萌生打退堂鼓的念头,不是应有的态度吧!
长他人志气,灭自大威风可不是他的作风。
他拍了拍脸庞,强自振作起来。
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游戏已经开始,就按着预定的剧本演下去吧!
以前再艰难的日子他都熬过来了,现在只不过是陪林琰玩玩爱情游戏罢了。
只要意志坚定,就没什么好怕的,不是吗?
毕竟情之所以能伤人,前提必定是爱之极深。
若然双方均是虚情假意那应不存在受伤害什么的吧?
何不潇洒点,将之看作一场游戏?
步吉祥勉励自己。
自没关紧的门缝,看到步吉祥松口气的表情,林琰俊脸上绽开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
流淌着风流邪嚣眼神的眼瞳,是狩猎者的眼睛—一双锁住了猎物的雄狮的眼睛。
那锐利的眼神,是志在必得的眼神。
林琰是个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可能他对任何事物怀有好奇心,又太聪明,他会被新奇的事物所吸引,但当他掌握到其中的规律时,便会顺手抛开。
东西如是,知识如是,人也如是。
因为他的长相、地们和身世,一直以来,对他投怀送抱的男女不计其数,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可谓各出奇谋,千变万化,因而宠坏了他。
当然,如果他只是空有才貌也罢了,偏偏他又极端聪明,真要形容的话,两个字——恶质。
他是在大家族里长大的,勾心斗角于他是得心应手。
这样的男人,为善会是救世主,为恶则是混世魔王。
不过,林琰对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