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无数,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外头,每次吃饭都是饭吃得很少,菜几乎很少碰,喝酒聊天,推杯换盏,,虚以蛇委,你来我往,在酒桌上劝酒,酒桌上谈生意,酒桌就是一个谈判场所,似乎交情和人之间的距离是用酒精来拉近的。饭局变成了拼酒场。
每次结束之后,都是醉得东倒西歪。
他第一次遇到吃饭是需要抢的饭局。不抢就吃不到。这饭桌上的菜没有他在京城时候那么精致,什么国外厨师米其林大厨法国大厨啥的,但是分量十足,非常香。叫人食指大动,从来不知道能吃这么多东西、米饭都吃掉两碗了,肚子有些饱但是手停不下来,别人抢他也抢。
抢来的就是好吃,抢到嘴里的不单单是美味,还是满足感。甚至是胜利的感觉。
第一次知道饭局的饭菜真挺好的,第一次知道吃饱吃到撑很想摊手摊脚的放松,第一次知道不喝酒光吃饭也能促进感情。
人家都是事后烟,饭后甜点,他们是餐后酒。
满桌子的菜基本消灭干净了,一片狼藉,地上全都是残渣,纸巾团,虾米头,鱼刺,蟹壳。
每个人都摸着肚子,打着饱嗝。
这群人都脱下了刚才跟蝗虫一样的土匪气,各个端着酒杯,又开始捡起了优雅。
夏季得到允许,就喝一小半杯的红酒,推开窗户,看见天上的月亮了。风雅之人怎么可以不吟诗作对?
“举头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这首诗,谁听说过,对的上来吗?
张辉有点奇怪,夏季这是又喝多了吗?
贺廉琢磨,他学过这首诗吗?
周麟真是人才啊,抿了一口酒,笑着对上了。
“俯首甘犁地,爷们连夜爽。”
夏季一下就找到知音了,挑起大拇指。
“人才啊。”
和会师一样,终于找到组织了,和周麟很隆重的握手。几乎刮目相看。太有才了,副市长都能知道此等骚客吟唱的艳词儿,果然体恤民情啊。
“他们很少对得上我的诗,诗人永远都是寂寞的,终于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了。”
他说金枪破蕊到天明,可惜没几个人给他对上下半句,绿萝逝去露白肌。还说他可黄可黄,白胖大娘们都出来了。文人高处不胜寒,没有一唱一和的诗友,没有捧哏说相声都不好听啊。终于来了一个知音啊。
第十二章羡慕嫉妒
“我这也是听别人说才记住的。”
“这么有才的人哪里找?一定要会会。”
周麟一笑。
“酒吧夜总会,京城大小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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