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直人实在是太清楚他的底了,「倒不知有一回从八十层摩天楼下来、安全带差点断掉的是哪位?还有明知水中通了高压电流,仍然傻乎乎要把手伸进去的又是哪位?对了,还有个去零下三十度的地方穿无袖T…shirt的不知又是什么地方的哪位先生……」
「直人,你能不能不要把你那颗看起来挺聪明的脑袋浪费在记我的糗事上?」咬牙切齿地,清扬打断了滔滔不绝的直人。
「当然是因为……看你犯傻很有趣啦!」相交十数年,难道直人还怕踩到清扬的地雷。
果不其然,那边如期爆发。「柳、直、人,我要诅咒你!」
「哦?」还以为他会说出什么来,没想到竟是这么孩子气的一句话,直人差点喷笑出声。
「我诅咒你走桃花运!」
噗……
端起的咖啡杯停在手上,直人差点笑倒:「拜托,我跟你这个没有桃花运的小贼不同,这运气我天天都有,哪还用得着你费心诅咒。」
「我、我诅咒你走桃花劫!」
「嗯?」这个听起来才有点诅咒的意思,直人赞许地点了点头。
略微提高了音量,清扬不客气地道:「就让你天天遇变态,变态配变态,你们变态一大堆!」
「喂喂,怎么说得好像我有深仇大恨一样?」
「免得你那点脑容量总用来记一些有的没的!」清扬恨恨地道。
「我还记得哦!」消谴地开了口,直人可没打算称清扬的意。
「什么?」
「你第一次出手时为了显得有气势而把『必胜』的头巾绑在头上,结果被当成马拉松大赛的选手跑了近四十公里,还因为一马当先上了第二天的晨报社会版吧。」
喀嚓!
电话被迅速地挂断了。
直人想像着那次清扬跑得精疲力竭瘫倒在自己身边的样子,在沙发上笑得乐不可支,却没想到小贼的诅咒,应验得那么快。
抵达温哥华后未满四十八小时,柳直人就被双亲「温柔」地架上车押到了大酒店。进门,左转,右转,上楼,左转,右转,进包厢,立定,一个长发美女站起身来,盈盈朝自己笑着。
直人猛回头,看见自己的母亲也正笑得欢快。
「妈,这是……」
母亲走到长发美女身边,朝直人招了招手:「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方晓瑾方小姐。方小姐,这个就是我儿子柳直人。」
「你好。」美人笑不露齿,煞是好看。
「……你好。」直人也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脑内不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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