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芳信自鼻孔中“哼”一声,挑衅地看她一眼,稳稳拖住江锦志的手,将头依在他胸口,“我们去喝咖啡。”
江锦志随着她迈动步子,等了一刻才转过身来看着陆文振,嘴角边勾出一抹淡淡笑意,柔声说一句:“再见。”
陆文振恍然中觉得自己的嘴皮张合,自动答出“再见”二字,双腿又自动移步向车库走去,四肢百骸大概已经交由不知名的外星电波控制,下一秒便看见挥舞触手的巨大紫色章鱼也再不稀奇。
车库中静静泊着那辆在雨夜中曾与他的白色小轿车相依相偎的黑色乌尼莫克。
还有倪家那别无他号的鲜美馄饨。
无边的愤怒淹没了陆文振的心,但他竭力维持着面色如常,只得双手微微颤抖。
这下倒真的讲过告别了,陆文振自嘲地笑,那场夜雨里,他还以为自己真的获得了他的心,原来不过是他演得太好。
☆、第十三章
陆文振苦撑着在倪家尝过馄饨,天色黑了才失魂落魄地回家来。其实不苦撑,他也晓得不能怎么样,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统统都是电影里的场景,没有人会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种闹剧。
陆家一众老中青女性仍然八风不动地凑在一处热热闹闹打着麻将,着实让人心生佩服。
陆文振活了近三十年,到底修得几分表面功夫,苦叹一声仍旧挤出个笑脸过去同她们敷衍几句,等转身往楼上走的时候才发觉疲惫得不可思议。
真的爱一个人,或者恨他,都是神魂颠倒的感觉,总归不会洒脱自在到哪里去。
而这个人真是像一朵夏日盛放的玫瑰,既不赶前也不落后,偏要在最好的时光里与最好的景致一较高下,然后艳压群芳,恃美行凶,让所有人统统为他倾倒才甘心。他是再不肯为谁收敛半分颜色的,然而偏又叫人沉醉至死。
陆文振咬牙切齿,心里好似重重挨了一拳,原本打算回房间里闷着独自伤心失意,偏偏陆彬又让人来找他。他心烦意乱,巴不得一把掀翻桌子撒一撒心里的闷气,奈何前后左右都有亮晶晶的眼睛瞪视着,万不可行差踏错半步落人口舌,只好伸手把皱作一团的面孔揉展开,迈步往书房走去。
陆文振额上没有皱纹,那当然不是真的,总该是他藏得太好,没叫江锦志发现而已。年岁到了,人人的眼角眉梢都不再平滑服帖,又不是千年老妖怪,谁能逆得了天时。便是真的逆得了天时,也违不过人势,半点不懂察言观色,怎么活在这个眼花缭乱狡诈多变的世界上?
陆文振推开书房门,瞧见陆彬坐在椅子上,陆文思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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