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号人,这简直如同大海捞针!
我努力回想方才的细节:女人、咳嗽、刑警、执勤。。。。。。
“金沙小区!在金沙小区3…2!是聂长东!”我大声道,心急如焚。
王川临危不乱,动作迅速地通达支队值班人员案件地点情况,二十余名警员紧急出勤。
现场拉起了警戒线,红蓝的警灯来回转动闪烁。
案发现场比我想象中更加血腥。
聂长东及妻子在我们赶到时已经死亡,聂长东在楼道里被人割断颈动脉,伤口由左至右变宽,可以看出凶手是个左撇子,凶手还砍下了他的右手带走,鲜血淌了整层楼梯。聂长东还不到三十,与其妻子刚成婚三个月。
妻子被凶手用聂长东的手枪击毙,呈仰躺姿势,子弹从后脑勺射入,在左眼下方留下弹孔,据现场状况推测,凶手先将打电话的她拽离座机,再从其脑后开枪。
杀人后凶手并未带走手枪。
为什么凶手要带走聂长东的右手?当做战利品?为什么凶手不带走仍可继续行凶的手枪?凶手显然不会故意留给聂长东妻子时间报案,而不选择继续用匕首行凶改用枪击毙她,也能看出凶手杀人心切。意思就是说,凶手的主要目标是聂长东。
但为什么要杀聂长东?
混乱和悲伤使我根本无法思考。
警方将现场收集到的证物带回了技术室。
从现场回去后我在警局呆坐了一夜,大家与我同样,都有些颓然。
在警局内工作,身份背景都比较透明,聂长东没有复杂的背景,平日里都只跟我们相处,所以我推测凶手有前科,且极有可能曾是聂长东经手的犯人。
但聂长东最近才调到我组,无非就办过贩毒案和几次扫黄,抓的人也都还在戒毒所,杀人案也就是王浩宇案的调查倒是他负责的,难道说他已经抓到了犯人的把柄,所以才招致杀生之祸?
如果真是我推测的这样,那么突破点又回到了王浩宇案上。
天边泛白,袁老今日到得很早,见我状态不佳,好心安慰了几句。
“袁老。”我强打起精神道,“我觉得这次的案子又与前几次案件相关,很有必要并案,并成立专案组!”
袁老并没表示,依旧如往常一样板着一张脸,朝众人道:“九点会议室开会,都把精神给我打起来!”
“是!”
众人应和,我却只能苦笑。
“经讨论,我们决定成立专案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夏晓成、王川担任副组长。。。。。。”袁老宣布会议最终结果,他虽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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