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没人管的小男孩是很容易被盯上的,期间,男孩几次三番险些再次被人拐卖,有些企图卖了他,有些企图把他弄去做小偷,还有两个人商量着要卖了他的器官——男孩半夜尿尿的时候偷听到了,连夜跑了。
他能活到这么大,每次都成功地逃脱,运气好得简直就是奇迹,成了半个逃跑专家。
他偷偷蹭过火车,连续换过好几个城市,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偶尔有人试图和他说话,他都假装哑巴不会说,并且飞快地想办法逃走,当中或许有真的好心人,可惜男孩不敢放下警惕——被全套的批发卖了也就算了,他更怕那些还打算剖开他的肚子,把他身上的部件一样一样拿出来零售的。
可是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他依然本能地羡慕那些有房子住、有家的人。
小家伙已经很久不知道家是什么滋味了,然而他不可能有家,因为他恐惧接触任何人。
在小男孩眼里,世界上似乎只有两种人,一种人嫌他脏,老远就绕着他走,还会用石头丢他打他,一种人对他和颜悦色,可心里实际上还是想卖了他。
直到他认识了这么一个独特的人。
他听见过别人用富有当地特色的儿化音叫他“谦儿”,这个人帮他打跑了大野狗,给过他吃的,却都是扔下就走,从不和他说一句话。
当然,更多的时候,这个人都会对他熟视无睹。
魏谦的熟视无睹和不交流都让男孩觉得安全,而同时,他偶尔的施舍行为又让男孩感觉到了一丝罕见的温情。
小男孩其实一直换地方住,可是为了每天偷偷看这个人,他不知不觉中已经在这条小胡同里住了好几个月了。
在这几个月里,小男孩经过了谨慎的观察和审慎的论证,用他因为老也吃不饱而营养不良的大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大哥哥是个好人。
在他的流浪生涯中,这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由自主地生出接触别人的渴望……可让他失望的是,他伸出了触角尝试着去触碰的时候,那个疑似“好人”的混蛋似乎并不想领养他。
男孩又失望又难过,在原地徘徊了一阵子,思考着要不要放弃。
他还没思考出结果来,天就下雨了,男孩不得已,只好又躲回了楼道里。
这场大雨到晚上都没有停,三胖妈中午下楼来了一趟,帮小宝热饭,见了蜷缩在楼道里的小男孩,她吃了一惊,弯下腰仔细打量他:“哟,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男孩立刻像炸了毛的小野兽,凶狠地抬起头来,整个人都绷紧了,似乎随时打算冲上来咬她,他凶悍的眼神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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