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哦际枪右惶病?br />
洛如冰再次免费奉送眼刀,“那是因为面神经麻痹!有空看看书!”说完,也不再理睬恶作剧的孟涵,只是去看洛秋手上的点滴。
孟涵自讨没趣,也没生气,随手找了把椅子坐在洛如冰身边,问:“你一直在这儿守着啊?看你那副困得要死的样子,一晚没睡?”
“也不是。”洛如冰否认。刚刚打了个盹,让他的精神好了很多,毕竟是二十来岁,身体就像初升的朝阳。“就是睡得不踏实,醒了几次。”
孟涵很理解地点头,“那是,医院哪能跟家里比?看你这么困,要不你先回去睡,我守在这儿,你别担心。”
“不用了,我不守在这里,要你守?”洛如冰轻笑着,摇了摇头,“叔叔待会就要来了,不用你。”
刚才那句话并不令洛如冰奇怪,他俩的关系比好朋友还近,但他仍然感激,因为像孟涵这么说的人很少很少,换了他以外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这么说。
孟涵被拒绝了也不恼,笑嘻嘻地说:“那也行……你不想知道我回家后干了什么吗?”
“干了什么?”
“去阿蒙的店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俺在想,自己是不是快要成为冷文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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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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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涵这人正如洛如冰所知道的,对做买卖特别感兴趣,小时候租小人书给别的小孩收租金,大一点就租动漫,时不时跑到孟妈的水果摊蹲点,学点生意经。客人买了水果后,就加个小的苹果或橘子,让客人惦记着下次还过来沾点便宜;将品相差的水果摆在一边,便宜几毛钱;弄点免费的小块水果摆在外面吸引客人……然而他却选择读表演专科当演员。
或许这家伙去读个工商管理比较好,洛如冰心想,也能发挥孟涵的生意才能。当什么被人呼来唤去的龙套啊?这种想法他没说出来,而是听孟涵津津有味地讲阿蒙的店。
他们的店开在B市的经贸城里,里面店铺很多,价格相对街头的店要便宜些,因此客流量很大。前头已经说了是女装店,其实阿蒙和小顺也进了些应季的袜子卖。这个时候接近初秋,店里除了卖牛仔短裙,牛仔裤,长袖T恤衫,打底裤,还有丝袜,薄棉袜等等。
洛如冰想起那两个平素对女孩正眼都不给一个的小子,不由得笑出来,问:“你上次说他们店里的生意不错,那他们是怎么弄的?”
“哪有什么,不就是甜言蜜语呗。”孟涵也笑,“见一个要么就说‘妹妹穿这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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