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将药膏均匀地涂抹在那一朵受伤的菊花上。
“哎呀,你轻点。”
“我已经很轻了。”
“我以后不叫你小峰子了。”
“总算知道叫峰哥了?”
“呸,你姓秦啊,姓对了。”
“什么意思?”
“我以后叫你禽兽。”
“你敢在我帮你擦药的时候骂我啊?”
“啊啊啊啊,轻点啊。那我等下再骂你吧。”
“哈哈。老念,我昨晚真的是喝多了,你不会恨了我吧?”
“你都已经道歉了啊。”
“我很诚恳地跟你说一声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伤害你的。”
“嗯。不过真的很疼啊。我也好害怕。”
“让你想到了你小时候?”
“你怎么知道?”
“在叁亚海边的时候,你说你小时候做过0?我想肯定是一次不愉快的经历。”
“哦,我都忘了我说过。看来你没喝多啊。”
“没有没有,我事后想起来的。”
“嗯,就那一次。邻居一个比我大几岁的人,和他同学一起。”
“算了,别说细节了。我不忍心听。”
“我恨了他一辈子。”
“………………好吧,你趴着休息下吧,药擦好了。我出去再帮你买一支回来。”
77、大战前夕
秦峰从药店走了出来,将买好的药膏塞进了裤子口袋。
在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尽管那小子说没有恨他,让他总算松了一口气,也让他心存感激,感谢那小子的宽容和豁达,兄弟情分看来是守住了。不过话说回来,终究是自己不对,虽然理由可以归结到酒精上,但自己的行为就如同那小子所说,禽兽了。
自己对那小子,确实有好感,不管他在别人面前如何伪装,但至少在我面前,单纯、可爱、没有心计、喜怒哀乐挂在脸上,随时能猜到他心中想什么,完全不像圈子中的大多数人那么复杂。所以,我会和他结拜,会邀请他合租,也是出于这份好感。
再者,我对他仅仅是兄弟的好感,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和他以恋人的关系交往,不是吗?做兄弟那小子没得话说,够哥们,够义气,也绝对不会在背后捅你一刀。但做恋人,并不见得合适。一来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