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芳 香,越来越让人迷醉。
只是别喝得太多,喝多了容易找不着北,容易撞车,容易出人命。
人哩,还是正常点比较好。
有时我真想霸占了月光宝盒,让时光穿梭,让我停留在年少无知的那段时光里。
不过真要这样,孙猴子一定得拿棒子敲烂了我脑袋。
在Q市那两周是我这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快乐时光,一辈子都没有多少比这更快乐的时光了 。
大多的时候两个人都在闷在家里闷骚,自学怎么暧昧、怎么ML。当时因特网还没普及,大街 上连网吧都没有。电脑是啥?计算机是啥?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不知道这是啥么东西。各种 黄色信息不像现在这么泛滥。
他有一台电脑,并且是当时最新端的。
不由我不叹:有钱就是好!
我这个人对一切新生事物都好奇,对电脑当然更不例外,每天跟他学着怎么用、怎么玩超级 玛利等古董级游戏。
想想,这才过了几年啊,电脑已经改头换面,变得更轻巧更方便使用更先进了。
可我依然能想起跟他坐在一台古董级电脑前,为看懂一行行的DOS命令和菜单而抓耳搔腮、 绞尽脑汁。
很快我就学会敲字和玩游戏,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
早晨和傍晚,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两个人会一块出去散步,去海水浴场游泳戏水。其实我很 怕被水淹,还有我患有中耳炎,耳朵里不能进水,所以直到现在一直都没学会游泳。相反, 他的水性出奇的好,能在水下憋一分多钟,游出老远去,难怪那晚他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 我都不知道。我常常坐在沙滩上看他嬉闹,或是跑进浅水里跟他互泼,也会心血来潮地一起 做沙雕,雕着雕着他没耐心了就一脚全踹塌了。
期间有一个小小惊吓。
因为晚上折腾,所以睡得很晚,总是互相搂抱着光着屁股就睡了,但我很觉醒。
有天早晨我突然听到楼下有脚步声,一下就吓醒了。看看,卧室门都没有关,两个人光着身 子一丝不挂,勾肩搭腿地上演春宫图的姿式,衣服内裤昨晚都脱在客厅里了。
我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用一秒钟关上门,用三秒钟从衣柜里翻出一套衣服穿上。
我推醒他说:不是你爸爸跟你妈妈回来了,要不就是有贼!
他说你别怕,我去看看。他穿上短裤起来开门出去瞧了瞧;原来是他家的保姆回来看看,正 在打扫卫生。
可吓死我了!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个阿姨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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