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匠心的水雾。
阳冬晚胜券在握,嘴巴一咧,“年哥早点跟大厦的老总说明情况,我定当不负众望。”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25。某种偏执
好像今年的南岛成了雨城,狭小绵长的弄堂被这几场无休止的雨弄得很糟糕,青苔布在墙角,潮湿的空气粘连着霉味。
路锦丰靠在床头,游戏玩久了眼睛略显酸涩,阳冬晚一进来就神神秘秘,说:“要是你哥问起你去不去林镇,就说不想去,好了,现在来个角色扮演者的游戏,我是你哥,你要把我当做是你哥来看待,‘周末去林镇,和阳冬晚一起,嗯?’”
要是不看人,单是听声音,无论是语气还是腔调或是用词风格还真是和路稣年如出一辙。
按照阳冬晚的思路,路锦丰说,“不想去。”
“很好,就是这种效果。”怕路稣年从中作梗,出此上策,阳冬晚沾沾自喜,看了看手机,大惊,“破了?”
“是么,我没怎么注意,143000分,你原来的记录是多少?”
十四万什么概念?比阳冬晚在服装大厦裸/跑都惊悚的分数,想都没想过的分数,就这么给一个初出茅庐的人给轻而易举拿下?
阳冬晚面子挂不住,手机往裤兜里一塞,“周末带你去林镇,晴阅嫂子说不定也会去,她以前就一直说想去林镇。”
路锦丰莫名看了阳冬晚一眼,他不是第一次听见晴阅这个名字,也大概猜想的出她就是路稣年的女朋友,却还是不确定问:“晴阅就是我哥交往两年的女朋友?”
“年哥是被晴阅那丫头吃的死死了,要我说,长相平平的,身材也就那样,真不懂哪个地方把年哥迷惑了。”阳冬晚又靠在了两相叠的枕头上,鞋后跟和床单完美契合。
他不懂路稣年,更猜不透路稣年的所作所为,包括未发酵却烂的发臭的酝酿在酒缸中的米酒般的情感萌芽。
有时候只是在在一瞬间,路锦丰想的比什么都透彻,有时候蒙头转向,走到哪都是城墙,走不出也找不到更好的方向走。
他不想再继续这个深沉而无趣的话题,还是忍不住问道:“她不上学吗?”
阳冬晚歪歪脑袋,看路锦丰的眼神就跟个看不问世事的蠢蛋,手摸上他额头,嘀咕:“不烫啊,”撇撇嘴,阳冬晚道:“年哥穿纸尿裤的时候,晴阅都在幼儿园里活蹦乱跳了,上屁学!唉,我说年哥是不是特么膈应你啊?”
路锦丰淡笑,挥开他的手,“换做是你,突然告诉你有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弟弟,要大方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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