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上涌,骂那几个混混说:“你们装模作样的耍什么活宝?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几个混混被我骂得满脸通红,不知是心虚抑或知道我是市里来的警察,都没作声。其中一个混混脑筋转得快,见失了威风,忙转移注意力,向围观人群吼道:“刚才都有谁动过尸体?你们的指纹都留在衣服上面了,快向这位警察大姐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不然你们可就是杀人犯,杀人犯,懂不懂?”
观众都被他吓到,立刻有几个人举手坦白说:“我刚才帮忙拖了拖尸体,大家都看见了,我的指纹留在它肩膀上,人可不是我杀的。”
“我拽的是右腿,别的地方绝对不可能有我的指纹,我对天发誓。”小混混冒充内行的不着边的几句话,竟把他们吓得够呛。
我说:“你们拖尸体干什么?谁干的?”
这么一问,刚才急着洗白自己的几个观众又都不出声了,有人偷偷跷起手指,指向其中一个小混混。
我瞪着他说:“你领的头?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擅自挪动尸体?”
那小混混被我急赤白脸的模样吓到,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没领头,是大伙一起干的,砖……砖窑里太黑,大伙一起把那东西往外拖一拖,借着亮光认认脸,你……你们警察来了不也得先确认它的身份吗?”
不管怎么样,这具女尸出现在这种偏僻的地方,被奸杀的可能性很大,而这些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和参与挪动尸体的人都不能排除嫌疑。季强和于银宝也意识到这一点,分别询问并记录了他们的名字和身份。我们三个碰了下头,都同意目前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需要立刻通报给市局和县局。
我这时才开始仔细检视尸体的外观。第一眼看过去,就倒吸了一口冷气。女尸的脸上布满一条条细长血痕,看样子像是被什么动物抓烂的。眼睑、鼻翼、上下嘴唇都被撕扯得豁开了,一条眉毛也被扯去一小半,这使得它的一只灰白的眼球和微微暴突的牙齿都暴露在外,整张脸看上去狰狞而恐怖。女尸上身穿一件暗红色中式棉衣,衣襟敞开,露出里面桃红色的内衣,衣服上除去沾了些地面的泥土外,还算干净整洁。裤子一直褪到脚踝,下身赤裸。脚上穿一双七成新的黑色皮鞋,鞋面有几处蹭得掉了漆,看上去是在地面拖曳尸体时造成的。因天气寒冷,女尸尚未腐烂,嗅不到尸臭味。
现场已经被破坏,没有取证价值。我和季强商量,把女尸抬回派出所去,再研究下一步的处置办法。季强为难地说:“派出所没有停放尸体的地方,如果勉强放在储物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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