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万一因为这件事就和她分手,她的王子公主的梦想就全都泡汤了。
面前挤出一个笑容,她要很大方得体,这样才能配得上程恩。
“我们一起用餐吧。”
侍者送上一瓶法国红酒,打开之后给三个人倒满。
这是七二年的,味道一定错不了,孟施喜欢在吃饭之前和一点红酒,说这样会促进消化,对身体很好,可是,就是很少要他喝,他对酒精有些过敏,一小杯的红酒,他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今天他不在身边,就破一次例吧。
玛瑙红的色泽,淡淡的果香,喝到嘴里一定很可口。
端起酒杯,和程欢碰了一下,云云凑过来,他只能不情不愿的也和她碰了一下。刚刚端到嘴边。
一只大手握住他的手腕,微微用力,酒杯向他肩膀的方向举起,抬高。
熟悉的味道让程恩露出一个放松的笑容,这也是他和云云约会以来,露出的最灿烂的笑容。
“嗯,不错,七二年的红酒,就是好喝。”
“施,你怎么来了?”
身后边的人放开程恩的手腕,大手离开程恩肩膀的时候,在他们没有发现的角度,摸了一下程恩的耳垂,在轻轻的捏了一下。
程恩的脸一红,他们两个人亲密的时候,孟施最喜欢含允着他的耳垂,细细的含弄,舔吻,逗得他又痒又麻,他最喜欢看着他脸蛋红红的样子,说那样的他很可爱。
“我不是和你说过吗?你的酒量不行,喝下这么一大杯的红酒,你一定会醉的。”
坐在程恩的身边,现在的情况有些一对三的架势,云云那边除了她自己一个人也没有,程欢马上坐过去。
云云的嘴再一次撅起好高,本来是两个人的甜蜜约会,现在可好,来了一个电灯泡,又来一个发电厂,好端端的两人约会,变成一个四人聚餐,这叫什么啊。
“不要意思,打搅你们约会了。”
嘴上说着,可是孟施的脸上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程恩看见孟施,什么不高兴都消失了,连忙叫过侍者,不用孟施的同意,他就知道孟施喜欢吃什么。
“一杯咖啡,一份胡椒牛排,六分熟的,甜点再加一道小饼干。”
孟施的眼睛根本看不见任何人,只是盯着程恩,眼睛里边都是笑容。
“还是你最了解我,知道我最喜欢吃什么。”
程恩给他倒了一杯红酒,笑咪咪的。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要是还不知道你的喜好,我就太没有人心了。”
程恩的话就是一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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