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皱纹,眼角也微微地褶皱起来。他出了一身冷汗,现在伤口也有些疼痛。这时他压低声音问着身边那保镖,“我们带了多少人?”
保镖立即答:“四十人。”
任非云点点头,觉得心跳得快极了。这么多年,水里来火里去的次数太多,然而每次与死亡擦肩而过后,胆量都要减少一点。直到现如今,任非云知道自己不年轻了,时光是最锋利的武器,在他的心口留下伤疤,这一生都不能再恢复。他不再容许自己出事,因为这产业是用了许多人的鲜血换来,所以他必须支撑着一步步走下去,而此刻,他不听地咒骂自己愚蠢——果真是老了,场子里出了内鬼,竟然这么许久都没能发现!
既然有内鬼,那么他的行踪或许也已经暴露了。此刻只能回家,邓明胜总不可能调用军队轰了他的房子,所以家里反而是最安全的。
车子开得风驰电掣,任非云手心里出了些冷汗,肩膀上两边的伤口隐隐作痛起来。他注视了一会黑暗里平整的公路,忽然觉得这条路上有些过于安静了,在这密闭的时刻,他尤其想听到有人与他对话。
任非云犹豫了很久,才拿出电话来。印风的号码存在第一位——前面加了似乎是心形字符。这举动无疑矫情而做作,多年以前印风在他手机上捣鼓出这玩意的时候,他委实狠狠地嘲笑了对方;而现在,他是自己一个键一个键按下去,最后保存起来的。他轻轻按了拨出键——绝对没有存着骚扰的意思,只是人随着年龄越大,便也会跟着不可抑制地多愁善感起来。三十多岁对普通人来说,实在还算是壮年,然而任非云觉得,自己真的是很累了,以至于他看起来比那本来年龄都要老上许多,是一番不惑之年的沧桑感。
电话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听,任非云有些失落,有些沮丧,更多的是一种空落,什么都没有了似的。他慢慢垂下了手,听筒里传来刻板而沉闷的“嘟——”,下一秒,子弹带着破空的风声,稳稳地扎进了汽车的前胎,汽车如秋日落叶般,打着旋儿轻飘飘地飞了出去。任非云在一片颠簸之中,隐隐地听见那头有人接了电话:“喂,请问是哪位?”
钟明压在印风身上,停住了动作。抹了把额上的细汗,他有些埋怨地问,“谁呀?怎么这个时候来电话。”
印风看了看手机,摇了摇头,便又扔了电话,“不知道啊,没说话忽然就断了,大概是打错。”
64、家庭…1 。。。
印风是被一早上如擂鼓一般的敲门声吵醒的,他迷迷糊糊地越过钟明,从床上跳下去,趿拉着厚底的棉鞋磕磕碰碰地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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