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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风没有离开医院,只是扒在钱博床边睡着了,没走的原因是觉着钱博如果醒了,至少可以看到个熟人,至少不会孤单;是的,程风心疼躺着的这个人,不过于其说心疼这个人,不如说,心疼他这份痴情;光是听到“高明”两个字,就差点把自己摔死在浴室里,可想而知,高明这个人对钱博的影响力有多大?程风比钱博大了五岁,入圈早,个中酸甜不能说尝尽吧,但至少看的多了。对于钱博的存在,程风承认自己喜欢他,但这种喜欢没有那种对爱人的独占欲,有的是对朋友的包容,兄弟的体贴,偶尔还有一丝丝情人间的宠溺和若有若无的同病相怜;他见证着一份纯粹的爱,他能做的只是,这个孩子在这场爱情角逐中一次次受伤,至少他退到自己身边时,可以为他清洗一下伤口。
这是程风的性格:很小的时候,每次跟小朋友打完架,特别羡慕那些可以指着他鼻子说,“你等着,我回去叫我哥来!”,那时他多想有个哥啊,可惜他屁股后跟着的永远是个傻冒似的流着鼻涕的弟弟,后来等到他弟长到可以和小朋友打架的年纪了,有次不经意间看到,他弟指着几个小屁孩说,“你们有种等着,我回去叫我哥来!”于是他忽然像是多年的夙愿达成似的开心;然后他觉得,如果自己想要的,从别人身上得不到,那等自己有能力再送给那些在乎的人也好;俗话不是说了嘛,施于也是一种幸福。
这件乌龙事两个月后,基本上已经被程风遗忘在角落了,所以那天一个人坐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休息时,有个人过来打招呼,他还是瞬间没反应过来;
“程先生你好,又见面了!”那人很礼貌的伸手;
程风是坐在他最喜欢的窗口位置,那个位置因为一到下午就会有阳光投进来,晒的人身上暖烘烘的,而且程风喜欢大部分时候看着那束阳光中不停滚动的尘埃,让思绪放空,全身心的休息,所以当发现有人打招呼时,视线从亮光中猛的抽回来,没能瞬间适应这种光线差,同时思绪也没转回来,所以看上去一脸茫然;
对方显然有点尴尬,然后轻咳一声,
“忘记了?在无锡见过!”
程风的视线终于对上了焦距,看清来人,又愣了一下,这人认识,一眼就认出来了,除了那场尴尬的误会外,还因为这个人长的真心很出色;然后赶忙笑着站起来伸手;
“哦,记得,那天真谢谢你,一直不知道怎么称呼?”
“陆华扬!”
“哦,陆先生你好,如果有空的话,不如一起喝个茶,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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