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恨他的洒脱。
他站在了一栋公寓的楼下。
其貌不扬,毫无特色,只是普通的公寓,谁又知道,这里有杀红了眼也要找到的人呢?他是最后一把钥匙,为了解除掉前两道锁,稍稍费了些时间。要过最后一道门,需要的是他的指纹。这里虽然架起了红外线,却没有检视视网膜的高科技设备,这只不过是个暂时据点,却没有想到,对手行动那么快,他们根本来不及转移。
约翰森无奈的摇了摇头,按下了红色按钮,扫过他的指纹,最后一道门打开了。
那里只有一个人,一个蒙着黑头罩,分不清是男是女,被反手捆绑在椅子上,他被固定住的手臂上有很多细小的芯片触角,那是逼供时通电用的。他露出的皮肤很苍白,不难想象,摘下面罩的脸,是多么憔悴。
约翰森挥了挥手,示意看守的人退出去。所有人行礼之后,顺序的离开了这间空旷的屋子。
蒙着头的人发出了让人毛胡悚然的狂笑。
“是你,约翰。”他说。
“约翰森。”约翰森揉了揉眉心,纠正道。
“你在给我做跟班的时候,可是告诉我你的名字是约翰的,在我眼里,你永远只是那个小跟班,约翰。”他不以为然道。
约翰森笑着摇了摇头,拉下他的面罩,那是张憔悴的脸,由于逼供的酷刑,他额头还渗着汗滴,脸色白的吓人,眼睛也有些凹陷,唯一震慑人心的,是那对双色瞳,蛊惑着,嘲笑着,戏弄着,高高在上。
“我应该叫你什么?”约翰森挑起他的下巴,仔细着看着这张脸,看着那让人深陷的蓝黄眼睛,“雅各,还是安塞尔?”
安塞尔笑了笑,那样的笑不是约翰森所能承受的起的,他忽然觉得自己寻了很多年的人就在这里,他突然觉得和这个人在一起,就是他的归宿,约翰森觉得,自己很累,非常疲惫。他知道,他被蛊惑了。
有些时候,很多事情过了那么多年,依旧像昨天,那时他只是个小警探,信奉着警界宗旨做着小卧底,他曾经觉得这个男人深不可测,跟在他身边,无比安心,与他作对,就是地狱深渊,无尽黑暗。
他每天白天绕在这个男人身边端茶倒水,觉得这样的生活没有尽头该多好,然而午夜梦回,一想到自己的身份,他就会在噩梦中惊醒。
这样过了几年呢?
那个时候只想要一切快点结束,可是如今,再见到故人,他却希望可以回到那个时候,永远永远。
“约翰,你稍微变得有用了点。”安塞尔笑着说。
约翰森皱紧的眉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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