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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
对他来说,杀人就是一种需要,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的需要。
杀死崔明朗,固然有不想让崔明朗利用吴孟然获取名利的原因存在,但更多的,却只是因为他想杀人了。
他已经想很久了,虽然他努力不去想这件事,但实际上,他还是在想。
而就在他想要杀人的时候,崔明朗不知死活地送上门来,还给了他动手杀他的理由。
“唉——”林雨幽幽地叹了口气,把剩余的那张电话卡塞进枕头,然后抬起头,看向穿衣镜中的自己。
此时此刻,镜中俊美帅气的青年看上去与以往并没有多少不同,只是嘴角不自觉地翘起,带着显而易见的愉悦与餍足,就像一个刚刚饱餐过的恶魔。
当然,他就是一个恶魔,明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是罪恶的,却还是乐此不疲,毫无愧疚。
不过,林雨不得不承认,杀掉崔明朗其实是很不明智的。崔明朗和他之间的纠葛被太多人看到、听到,一旦崔明朗的尸体被人发现,他很容易就会成为警方的怀疑对象——未必是嫌疑最重的,但肯定是第一批遭受排查的。
林雨在动手之前便想清楚了这一点,但是却没办法就此打住。
这一方面是因为杀人的欲|望已经炽热到了一点即着的地步,想要停止的唯一办法似乎只能是杀掉自己;另一方面却是林雨开始担心,如果再这样克制下去,或许有一天,他会像螳螂一样,在欢好之后,将吴孟然弄死在床上。
杀人,真的非常简单。
吴孟然以为枪才是危险的,但对林雨来说,一支不起眼的圆珠笔会成为更好的杀人工具。
但林雨不希望吴孟然死,更不希望他被自己杀死。他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能让他感到满足的男人,而且是从身到心的满足,他不想这么快就失去这个男人,也不奢望他还能在有生之年再遇到第二个像吴孟然一样的男人。
他的生命不会太长的,林雨在第一次动手杀人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预感。
从那以后,林雨便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
——他已经没有明天了。
林雨垂下眼睑,将目光从镜子里移开。
林雨本以为崔明朗的死很快就会成为江南市的重磅新闻,但眼看着两天过去了,无论电视里还是网络上都没有传出一丁点的消息。
林雨心下疑惑,却并没有试图去打探消息,只在第三天的晚上去了一趟酒吧,随意地向吧台里的调酒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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