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容易,懒得找别人调情的时候我就发泄在他身上,次数频繁之後他也变得越来越热情,润滑剂和保险套总是主动准备好,有时候刚好没有存货也不会拒绝我的强行进入,无怨无悔简直像个圣人!
我一直在践踏他对我的深情。
「小希,对不起。」
「是我不该勉强你。」
「不,是我不好!」我吻上他的手,坚决地道歉:「我一直对你很不好,我一直在欺负你,对不起,以後不会这样了,我会改的。」
「浩宇哥……」
泪光晶莹的双眼纯洁得像只小鹿,惊喜与感动让他很想说些什麽却找不到合适的用词。
我的愧疚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交代清楚的。
「小希,你为什麽会爱上我?我对你粗鲁又冷酷,我从来不关心你的感受,我简直把你当成免洗餐具……」
「我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就看见你了。」小希打断我的话,勾起温柔的笑意回忆著。
「那天凌晨下著大雨,你正要回家,经过旁边工地刚好看见两个坏小孩拿竹筷子虐待一只癞皮狗,癞皮狗的喉咙哑了,只能低声呜呜叫著,你发现是怎麽回事之後,立刻冲进里面揍了那两个小人渣一顿,还被其中一个人拿美工刀割伤手臂。」
「是你报警的?」
小希点点头,充满崇拜的眼神回应著我的惊讶。
其实我觉得满丢脸的,身高一八八的大男人居然被一个欠扁的国中生割伤,去警局作笔录的时候我还拜托警察不要把这件事写进去。
「後来我才发现你常到店里来,有个和你上过床的姊姊告诉我,说你对动物的毛皮过敏,如果想勾引你的话就得先把家里有毛的小动物送走。」
小希笑得很甜,窝在我的胸口吻了又吻,骄傲地说:「我都看见了,你抱著那只狗上救护车,满脸心疼的模样,完全不管自己会不会过敏。浩宇哥,你真了不起,你是我的英雄。」
我搂著小希,慢慢沉醉在他不著痕迹的挑逗里。
──傻瓜,我不是好人,救受虐的流浪狗只是因为我知道这世上有某个混蛋很竉他的狗。
不过,在我再度硬起来的当下,我决定什麽也不说。
作家的话:
☆、四十、新老板的条件
果然,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得好好爱惜身体。
长年纵欲过度的欢乐生活除了反覆留下一段段空虚的回忆,剩下的就是体力与耐力的消磨。我必须承认,在小希面前号称「一夜七次郎」是个天大的笑话;这孩子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我用一只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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