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啃Pizza。
「谢谢你。」
浩宇的语气不带任何感情,这意味著至少他并不讨厌我死皮赖脸留下来扫地,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我必须感谢小希那个笨孩子,是他主动放弃了浩宇,把浩宇送回我的身边。这一次我一定要牢牢抓住浩宇的手,不会再放开了。
作家的话:
☆、四十七、放手
这些年我的生活型态已经固定是天亮了才睡觉,上一次一大早起床是什麽时候?记不得了。
看见闪耀的阳光透进窗口的那一瞬间,我心中升起了自己居然早起看日出的惊喜。通亮的晨光让我看清楚我的床、我的房间──崭新的床单和枕头套、一尘不染的活动柜和地板、还有消失的杂物和脏衣服,而衣橱外那些未拆封的情趣用品当然也已经不翼而飞。
我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对自己置身某个洁净的新世界感到欣慰。其实,这不算是什麽改变,我只是找回了很久以前的自己。
我的头发还是有点乱──刚起床在所难免。除此之外,一脸碍眼的胡渣刮乾净了,身上的肌肤泛著淡淡的绿茶沐浴乳香味,连指甲都修剪过了。
这当然不是什麽抢救宅男形象大作战,一切只是回归正常而已。
他就这麽无预警地闯进我家,吃我的pizza、换我的床单、收拾我的垃圾,还有半劝说半命令拉著我修脸梳洗,忙乱了一个下午之後我们就倚在阳台边抽菸,有一搭没一搭聊著彼此生命中失去交集的十年。
我不记得我说了多少,但我忘不了他说的一切。
分手之後不到一年林世帆就死了,程阿姨癌症复发,在哀叹枯萎的美貌中任由自己的生命失去斗志。她走了之後老狗雪泥也接著走了,程克昀没办法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家,把还活著的小狗球球送人之後就开始环游世界。在菲律宾碰上海啸,在黎巴嫩目睹将军兵变,在赌城玩德州扑克赢了几十万美金,在多伦多见证了同志集体婚礼的盛况;去巴黎学做甜点但是半途而废,打算在波尔多买下一座酒庄却遇上了骗子。最後,最让他著迷的是开普敦钻石展,虽然从小看惯了妈妈穿戴设计的珠宝首饰,但是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在橱窗光影间深深体会到钻石那无与伦比的澄净魔力,让他想赋予它们全新的生命。
於是,他决定到英国念书,继承程阿姨的事业专攻珠宝设计。
绚丽的旅程,梦一般的人生。
在他潇洒地品味生活藉以疗伤止痛的同时,我整天躲在房里哀叹著逝去的恋情;他优雅地穿梭在上流派对间品嚐红酒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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