皱眉道:“你都是富豪了,你怎么也不对自己好一点儿。”
常欢放下书包,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股脑的喝光,才开口说话:“我这不是要花大钱,想着能省一点是一点嘛。”
张起挑眉:“你惹了个□□烦啊!”
常欢装傻:“什么?”
张起从背包摸出一个牛皮袋,歪唇痞笑:“这丑的跟狗一样字和手印是你按的吧?我记得前几天报纸上还在写,这东西是一个叫金灵玲的女明星写的,你这又是啥东东?”
常欢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牛皮袋,宝贝似的护在胸口,哼哼道:“是华胜和报社欺我年幼,我才是这书的作者。”
张起挑眉,撩着眼皮,兴味盎然的打量着她。然后啧啧一叹,伸手刮了刮常欢的鼻子:“小丫头啊,看不出啊,有两把刷子啊!”
常欢垂着头,神情失落:“我有两把刷子,可人家是铜墙铁壁。刷子有毛用!”
“毛用?”张起摸着下巴,神情有些耐人寻味。
常欢耸了耸肩,抬头看着他:“你怎么找回来的。”
说到这个,张起就非常自豪。他骄傲的昂着头,用下巴藐视常欢:“小爷是镇江市的扛把子,实力派,妥妥的!”
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模样,常欢痴了。电影里的大哥谁不是一身邪魅狂狷的气势,张起这模样倒是可以媲美自恋的哈士奇。
她冷静的低下头,仔细的看着张起找回来的资料。发现什么也没少,这才松了口气。
张起不晓得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好奇问道:“你准备怎么做?”
常欢抬头看着他,沉默了片刻,她摇了摇头:“没有打算!”冯晓龙已经被她拉下了水,她不想连累张起。
张起垂眼静静的看着她,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偏要把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他心里无声的叹了口气,忽然伸手将常欢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常欢恼怒的抬起头,忽然撞进他笑容璀璨的眸子中。
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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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的阳光撒进屋中,老板娘也打开收音机放起了一首邓丽君的老歌。常欢迷迷糊糊中只觉身上压了座泰山,风吹动窗帘,刺眼的阳光照了进来。
常欢被阳光惊醒,她迷茫的睁开眼,呆呆的看着眼前的大脚丫子。视线往下,忽略腿上浓密的汗毛,这倒是一双修长好看的腿。她眨眨眼,视线在往下,然后非常淡定的收回自己抱着张起大腿的手,“嘭”地一脚把张起踹下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