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川讪讪一笑,连忙把他请了出去。
丁晨无奈摇头,在寒风中哆嗦一下,然后把领子高高竖起,带着小跑去搭乘公交车。
一路上赶得很急,所以程文听到敲门声开门之后,就看到一张带着薄薄红晕的脸,白皙的脸皮染上一层绯色,略长的流海带着汗湿在额头上分开,那双亮若晨星的深邃眼睛更加醒目。
他心口狠狠跳了两下,这小子真妖孽!
“进来吧,饭刚好没多久,现在正好赶上吃热的。”他拄着拐挪开,示意丁晨把手里买的粥和包子丢一边。
“你又做饭了?那这些怎么办?”丁晨吃了一惊,微微喘息着问,一边进门换上干净的拖鞋。
“留着明天吃呗。午饭晚饭我可以做,早饭可就交给你了啊,哥向来不喜欢早起。”
丁晨讪讪应下,心里开始打鼓,不对劲,太不对劲了!一个人对人再好,能好到这程度?
拖着条伤腿为他做午饭和晚饭?好吧,他做饭实在是太难吃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是他真的不能理解程文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么做!
中午尝过了程文的手艺,丁晨也不由对晚饭带上期待。
他揭开电饭锅锅盖,扑鼻的香味传来,锅里煮了大半锅白米饭,米粒晶莹透亮,粒粒饱满。他把碗洗干净,准备装饭。
“别麻烦了,直接把内胆一起端过来,放到桌子上,吃完了装饭方便。”程文坐在桌边制止他,然后揭开了桌上用碟子盖着的三个菜:芹菜炒腰果、凉拌干丝还有一盘红烧肉。
闻到香味,丁晨的肚子顿时不争气地叫了一声,他讪讪把锅放下,替程文装上饭。
“来,尝尝,你平时吃食堂,该是吃不到这些东西吧?哥当时也是遭了食堂四年毒害,大学毕业之后肠胃就百毒不侵了。”程文用筷子指了指,丁晨把饭碗递给他。
丁晨看着程文自己大口吃着,莫名的情绪在心中流淌,他这一腿到底揍出了个什么诡异结果?和他错身而过这么多年的好运终于开始眷顾他了?
这几天的经历顿时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像是做了一场诡异的梦,而他不知道该怎么从梦里醒来。
“别发呆啊,来尝尝哥烧的红烧肉。”程文用筷子点着盘子,催促他快点动筷子。
丁晨腼腆地提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嘴里,肉一进口,那浓稠的酱汁味道立刻虏获了他的心。
酱汁带着浓浓的肉香味,微甜,大料的醇香在口舌弥漫,待牙齿咬下,肉香软糜烂,肥瘦相依,丝毫没有让人反胃的肉腥味。
丁晨也吃过不少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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