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哪来那么多选择。不过我却邪恶的开心着,这样功课平凡的我就可以和他念同一所中学。
“长大了的他比小时候更加冷漠和英俊,那样优秀的男孩,有着大卫一样的体格,神坻一样的气质,完美无缺的五官,让人有被他拥入怀中的冲动。”15岁的我在日记里写到。
青春期的孩子像突然抽枝的树苗,都开始疯长起来,连一向被笑话像女孩子的我也开始长个子,还是一样细嫩的手臂和腿也被拉得好长,每天都在身体成长的疼痛中睡去。
初三统考的前一天任子墨给我做了最后一次辅导,那晚,我做了奇怪的梦,梦到他教我功课时露出的光洁的脖子,修长的手指指在我考卷上,牛仔裤下紧实的长腿,薄薄的红唇贴在我的耳边的样子,然后像电视剧里王子亲吻公主那边亲吻了我。当然,不止这些。
隔天起来,我的裤子不争气的湿了,那种年纪的我也清楚的知道,这种事情并不应该发生在同样构造的俩个人身上。
“我想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可是我们都是是男的。”那一天我在日记里写道。
由于前一天任子墨给我的提点,考试考得出奇的好,我想我会一帆风顺的呆到升入高中,在任子墨身边过着貌似幸福的生活。
尽管任子墨和我在一起骂我的时候比聊天的时候多,尽管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从不在别人面前承认我们是朋友,只会偷偷地给我一些小恩小惠,连见到我也不会打招呼,可是我知道他在乎我,那时候的我不知道哪来的自信,就是知道任子墨在乎我。
一无所有的傻气。
我开始进入所谓的青春期,几乎每晚都会做和任子墨在一起亲热的梦,会在想着任子墨的时候羞耻的勃起,这样短暂虚幻美好让我在面对任子墨的时候总是有些隐忍的如偷情般的快乐。就算终于在认知到自己喜欢的是同性,自己是个可耻的同性恋的时候,也毫无挣扎的接受了。
我只是喜欢任子墨,好喜欢,好喜欢,是同性也没关系。
本以为会带着对任子墨的爱到棺材里,我知道我这样的男孩,单亲,懦弱,成绩并不出众,姿色也只能勉强称为可爱,还带着让人鄙视的女气,从不会主动争取什么,所以更不会喜欢女孩,也没有想要结婚,我会想呆在任子墨看得见的角落,看着他幸福的结婚过日子,永远也不要让他知道我喜欢他,只要偶尔回头看看我就行了,以一个儿时玩伴的姿态就可以了。可是,那年夏天,我那本珍藏的日记本的遗失,让我的这个想法变得如我其实是女办男装的一样可笑起来。
“我想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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