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天气让舌头都变得钝感,而这一口汤一入嘴,整条舌头都被汤水温柔包裹着,仿佛春雪微融,生机乍现,两颊僵硬的肌肉都被这温热的汤水所软化,变得灵活起来。
胡萝卜已经炖地软软地,入口即化,齿间一压,里边的甘美的汤水便一股脑儿被挤出来,玉米最为清甜,夹上一小块,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尤其干净纯粹,牙齿往上一咬,狠狠扒下一口,要破玉米粒外边的薄膜,汁水迸溅,炸开,咔嚓,咔嚓,越嚼越能嚼出甜味。
排骨才是重头戏。
喝了汤,吃了萝卜玉米,詹豫已经馋地不行,煮地米分白的排骨,肉质纹理清晰可见,甚至已经吸满了鲜美的汤汁,涨地裂开些微缝隙,上边还闪着点点油花,完全可以想想,若是一大口咬下去,撕上一口,会是如何的美味——
肉!
白花花的肉!
只是这排骨到底是玉米排骨汤里的排骨,哪怕是唯一的荤腥,被这一锅干干净净的甜美汤水一煮,也变得柔软顺口,毫无攻击力,让人愿意耐下心,细细咀嚼。
詹豫慢吞吞地吃着自己碗里的玉米排骨汤,抬眸仿佛看到,窗外落满了皑皑白雪,天色晦暗苍白,而窗台上已经积起一层厚厚的雪,隐约映照着房间里的情形……
小火炉里闪着明明灭灭的暖黄色彩,他坐在铺着棉垫子的矮椅上,手中捧着一大碗热乎乎的玉米排骨汤,拿着小汤勺,一勺一勺慢悠悠地舀着,时不时因为美味而偎叹,闲来再默首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这日子不要太美!
詹豫晃晃脑袋,好不容易从自己的美梦中清醒。
碗中空空如许。
原来只是他的幻觉……
詹豫失望地叹了口气,要是天天都能过这么美的日子好了。
就是不知道小霜的餐厅什么时候开,詹豫已经从唐时川哪儿得知餐厅要开业的消息,就算知道肯定不是聂霜亲自掌厨,但味道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聊胜于无。当然,能清小霜亲自掌厨再好不过。
所以,他才要来请她出山,帮老爷子张罗顿饭。
吃了这顿饭,詹豫更坚定了找聂霜亲自掌厨的想法。
连自己的舌头已经完全拜倒在聂霜的厨艺之下,更何况其他人呢?詹豫相信,没人能够抵挡小霜的美食的诱惑,简直是老少通吃!
吃饱喝足,詹豫终于有机会凑过来跟聂霜提这事情。
“小霜!”詹豫笑地像只摆着尾巴的大灰狼。
“嗯,詹大哥,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想拜托你件事情。”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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