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到自己是个穷到一无所有的人。
自知之明,拜他所赐。
后来从众人口中听过很多对他的赞扬,无非学习优异,待人接物表现良好。
若我有幸被人记住并评论,大概得到的评价会比他差了百倍不止。
作者有话要说:慢慢来吧,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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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三 。。。
在家里待得百无聊赖,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从浴室出来,干脆用新床单裹着身体就算擦干了。
我决定出去。
衣柜里的衣服根本不用挑,我也看不出它们的区别。唯一一件在袖口上绣着繁复暗纹的衣服是柳渊送的,过了四年我依旧舍不得穿。
当初我这样对他说了,他笑着说没关系,他是最好的服装设计师,再过十年这件衣服依旧流行。
我很疑惑为什么那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喜欢以十年为界,却又能一边如此心安理得地及时行乐。
杨扬说,别太认真了。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把脖子上的玉解下来。那是柳渊送给我的东西,一个袖珍的玉玦。
彼时他还是个从国外归来的服装设计实习生,对中国的玉几乎一点也不懂。见到自己觉得美好的东西就买下来。
玉玦,语决。他大概从未听说过忌讳谐音这种事。
绑着玉玦的是台湾的红绳,颜色深暗,不易褪去。衬着青白色的玉显得很干净。
柳渊说他觉得玉是最衬我的,其他的水晶钻石都显得华俗而女气。我看着他的宝石耳钉默然。
然而我一边暗自庆幸遇见他的时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刚从大学毕业,穿着白衣黑裤,看起来沉默而简单。
而那些不堪的回忆都收在凔濂手里,以致我有一段时间不肯正视他的眼睛。
我戴着玉玦的时候他问了两句,说不太吉利,也不像我会喜欢的。
再后来他送了我一颗黑琉璃耳钉。
当然,并非花前月下烛光晚餐的浪漫,除非我抽风想去丢脸。
只是偶尔在玻璃橱窗中看到的。
他去表店挑选新表,而我站在店外,只觉得店里散出的暖气让我几欲窒息。
人总是能很快地弄清楚什么地方适合自己。而我的这项才能似乎十分突出,离开了自己的地方就如游鱼离水,不知所措。
我在门外打转,却突然发现旁边的店子冷清却舒服。店主坐在玻璃门前雕刻着手里的挂饰,而我透过玻璃橱窗看着暖黄的灯光,听着店里播的那首kiss the rain。
灯光里黑琉璃的耳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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