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件事。
对于我这种懒人来说,拖了十三年的事情却也仅此一件。
仿佛再不解决就亏欠了谁一般。
50度的Stolovaya,餐桌,伏特加。
那是我当年在他离开后最常喝的酒。为了提醒自己,只不过一场宴席而已,餐桌上盛宴再好,依旧要杯盘狼藉,各自归家。
我相信刘奕现在已经懂得,尽管当年他连伏特加的名字都不熟悉。
我忽然觉得有点冷,然后开始想念家里二十四小时开着的空调。
作者有话要说: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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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章五 。。。
打开门我叹了口气,快累垮了。
开灯的时候才发现凔濂坐在沙发上瞪着我。
他说,回来了?
我说是,今天去外面透透气。
“为什么不开手机?”
我差点笑出声来。我已经多久没碰过手机了?也许它现在在床底下躺着吧!
几乎无论何时,凔濂只要想找我,只要打家里的固定电话一定有人接。
而我想要联络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记了他的手机号码。
我觉得我们连普通的室友都比不上。
他盯着我,很久,久到我开始慌张。
然后他起身去衣帽间拿了衣服又回来,说,去洗澡。
我松了口气。
我想我已渐渐不会再为他的冷静自持而失落。
一切都会淡漠,然后我的生活会渐渐好起来。
浴室里。
我看着手臂上的那一行名字傻笑。我知道自己是疤痕体,这道疤再过十年也依然有痕迹,何况当年刘奕离开后我在上面一次又一次地用玻璃划开口子,自虐地拣着那几道划痕反复割开。
那时候太傻了,傻到以为刻在皮肤上的东西就永远都不会忘记,也不愿忘记,全然忘了所谓爱情就如蔷薇,开得再美,不被呵护也就刹那老去凋黄。
我打碎杯子,握着那片玻璃,沿着当年的伤口磨,宁愿留一片更大的伤疤也不想再看见当年的蠢样。
血越流越多,我有些慌乱地发现自己的眩晕,我想喊凔濂,可居然喊不出口。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的是专属医院的白,白色里面缠着蓝色条纹,我迷迷糊糊地想着自己穿蓝色从来没有好看过,然后睁开眼睛看到凔濂的脸。
我有一瞬间以为自己来到了太平间。他颧骨高高地突起,原本柔和的线条现在显得突兀恐怖,眼睛里的血丝满布眼白,胡茬——啊,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胡子长这么长。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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