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真不客气啊,得,看你不顺心,谁上赶着撞枪口啊?好歹大人您赏个面子,陪小的我去吃一顿家乡菜?”
“乖,我想吃榴莲酥。”
他的脸瞬间青了,我看着他想吐的样子暗笑。说起来我会吃到榴莲还是沾了他的光。以前交通不便,物价虽便宜,榴莲却比现在更贵。他家里有人送来一个八九十块的大榴莲,一家人尝了几口就都去厕所吐了,他觉得有点浪费,顺手把剩下的都装进个盆子里抱来找我。一般人第一次吃榴莲都得是恶心一番,而我第一次吃得极香。那时家里正好断炊,母亲暴躁地甩了锅铲扭头走了,我矮得够不上煤气炉,饿得眼冒金星,胃绞痛得麻木。
我看着杨扬怀里那一盆榴莲直咽口水,他一递过来我拿着勺子便舀,嘴里什么滋味也没有。只是之后突然像对它上了瘾,每年杨扬家再有榴莲他一定会剥壳掏出来抱来我家吃,每每被那气味熏得皱眉欲呕,然后怨念地看着我吃的表情。
嘴里还不停地说,有那么好吃吗?
结果他的脸成了榴莲调味剂里的一样。
我想起现下流行的一句话: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说来给我开心开心呗。然后看着杨扬映在后视镜里的眼睛大笑。
他说,疯什么疯,都快要当……呃,伴郎的人了。
我说,你解决了?
他说一半一半,效率有待提高。
我说,你到底用了什么法子,一天就让闹着要分手的女友一半一半地答应了重新戴上婚戒?
他笑一声,有些感慨地说,女人总是急着结婚的,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女人。
我看着他左手中指上那枚订婚戒指,铂金反射出柔和的光线。忽然就怀念起很久以前他戴着的玻璃戒指,极便宜的质料,然而棱角锋锐分明,闪出的光芒耀花眼睛。
玻璃和铂金,放到孩子的面前,他会捡起最亮眼的一颗玻璃,也许还会拿去玩个游戏,交换点食物。而大人只会先估量价值,然后狂喜地拿起那除稀有昂贵之外无所余留的贵金属,放进软红绒布盒子里收存。
人的成长总是在不经意间变得圆滑,不管如何立身处世,总是渐渐不复当初的透明澈亮,不免藏污纳垢。纵使身价上涨,也难掩衰老沧桑。
我说,算你小子幸运,要是碰见个皇帝的女儿怎么办?
他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命中注定我得讨到这个媳妇儿呗。
我相信他是爱她的。他是个粗心到一个牙刷杯都能直接拿来当水杯招待客人喝的人。当时我们住得很近,我去他家串门,或者说躲避家里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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