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欣喜的。他从感情上把这个租来的一室一厅,把这个有我同在的水泥建筑当作他的家。
今天下午,我们在一块儿呆了两个小时。逛街,买东西,准备晚饭,回家,都是非常私人的事情。而小山和我共同度过,我一点也不觉得被打扰,反而兴致很高……不,应该说是愉快极了。
好象跟爱人一起生活的感觉啊。
有点茫然。
按照我个人的恋爱经验,我明白这是对一个人……非常,非常,有感觉。
不是那种把对方按到床上的性冲动;而是想放在身边,每天看得见摸得着,随时都可以抓过来蹂躏一番的感觉。
……靠,还不是一样?!
我唾弃了一下自己,继续点第三支烟。
真的喜欢小山。我很明白自己的感情。可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认识了不到半个月,竟然……我动了心。
因为他漂亮?恩,小山长得是够那什么的了,如果放GAY吧里,十分钟内就被围得看不见头顶。
可是,只是因为他漂亮吗?
如果是倒好办了,成年人总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天底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人漂亮。
可是我想起他坐在路灯下,初初看我的第一眼;
想起黑暗中禹禹跟随只为了不拿我的钱;
想起他毫不犹豫扑倒在刀口下,用自己的身体替我挡去伤害;
想到医院里忍着疼,看到我进来,眼睛刷的一眨;
……
如果不是为这些,我也许不会冲动的带他来到自己家。
态度强硬些,医院会收治他的;救助站我也没看过,说不定条件好得很。
但是从我决定带他回家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不放心他。
不单单是因为愧疚啊。
“大哥,饭菜都热好了,来吃饭吧。”
还在胡乱想着,小山到阳台喊我。光线已暗到看不清他的五官,空气中传来饭菜香气。
我被这瞬间的温暖打败了。
“好。”掐熄了烟跟他进了房间。
晚上,小山提出要洗澡。
“刀口已经长好了,没关系的。”小山拉起衬衫给我看他的腰。
“我说还是算了吧,过两天保险些。”
“能洗了,我白天都问过医生了。”小山难得的对我坚持。
那也不行。
“得了祖宗,都味了十来天了,也不差再捱几十个小时。”
最后还是小山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我看不得他低下头不说话的样子。刚认识他那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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