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他抱得那么用力,仿佛要把自己嵌进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他的喜悦和激动,还有真诚的感谢。细碎的发在我耳后拂过,微热的呼吸吐在我的肩胛皮肤上,引起一片战栗。
我迟疑地伸出手。
能不能抱他?会不会失控?
最终还是叹息着,轻轻拥住他的身体。
像个哥哥一样的拥抱吧。我紧了紧环在他腰上的胳膊。一秒,一秒就好。
结果当然是超过一秒。但具体超了多少,我不知道。
当我拉回失魂落魄的思维,小山还在我怀里。
好笑。刹那间的快乐满足几乎跟高潮一样美好,可我倾慕的对象一点也不知道。
我拍拍他的肩,把他拉开。“差不多了吧?要抱到什么时候啊。你不重也有百十斤吧。”
小山讪讪地松开手,脸蛋红红的。他还不适应这种强烈点的感情表达方式。
下次拥抱可能要等到他高中毕业了。
如果我们能一起生活那么久的话。
经过那次晚餐,我和小山达成了某种协议。
他继续住在我这里,不过由床改睡沙发。“我不能老占着你的床。”小山如此坚持。无所谓,我耸耸肩,搬回久违的,宽阔的大床,改由小山做厅长。平时的家务都由小山负责,什么烧茶煮饭,洗衣浆衫之类的。小山以此取得食宿的权利,而我从此解放,升级做地主——养长工的那种。
每每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喝茶看报纸,余光瞄见小山以感激的心情在家里忙得极欢,就忍不住要偷笑。现在一称职保姆什么价啊,管吃管住,一个星期休一天,还得月薪几百。
这么算起来我是在欺负小孩。
自从小山掌管家务以后,我们的伙食由小饭店订菜改为小山主厨。现在,每天的早点都是小山买好再叫我起床,通常我刷牙洗脸完毕,小山已经在厨房里择菜了。
看见了我,脸上就挂了个大大的笑。洗手,跟我一起吃早饭。
于是我每天去上班时的心情都很好。
晚上等我到了家,小山才开始炒菜,所以一般我洗个脸换换衣服就可以吃饭了。新鲜的菜色和自己煮的米饭,果然比饭店的强些。
不过小山的手艺……吃长了我还是忍不住指点一二。
“做红烧鱼的时候要用油煎一下,味道更好。还有,以后别买鳊鱼,一股子土腥味。”
“做荤汤的时候放一点点醋,去油腻。葱姜不要切开,大块的就好。”
“拜托,蒸蛋时火候最重要,你看,全是汽孔。”
“天气热了,弄个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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