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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花担心他,连他自己都觉得,他这样下去,说不定明天就死了……而死了也不会很可怕。不会有凌浅忽然一下子从他生活里完全消失,丢下他不管来得可怕。
他时常在一大堆无聊的日子里思忖:也许,真的要离开了校园,才肯承认曾经放肆嚣张的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们只是一样要为了工作和生活奔波的小丑。
而这些感觉,他都不愿意对任何人诉说,唯独只有一个人。
而那个人已经不在他身边。
「好啦。知道啦。快做饭吧……饿死了。」范宜景不耐烦地把手边的书面堆了堆,收出桌子来吃饭。如果花不过来看他,他便都是随便吃吃泡面什么的。
这顿饭是七点吃的。杂乱的书桌上铺上一层画报,摆上了几盘饭菜。范宜景很久没有吃过像样的饭,埋头猛吃,一声不吭。
花文雅地伸筷子夹菜,找话题跟他聊天。「如果这次通过的话,也许楚律师就会用你了。你好好看书,那些重点我都帮你列出来了。」
花也是法科毕业,已经是执照律师。以过来人的心态告诉他:「全部都背完就可以了。」范宜景与她同期,考了两年还没考到。范妈妈甚至为了这件事带他去庙里求签,但还是没有通过。
花见他不感兴趣,迟疑了一下,跟他说起他一定会感兴趣的事情,「下午在唱片店,我好像看见了明星。」
「哦。」范宜景闷哼一声,将口中的饭菜嚼得簌簌作响。
「阿姨说那是你以前的大学同学,是真的吗?」花知道范宜景有个上锁的抽屉,里面全部装了一个男明星的唱片。
范宜景僵在桌前,英俊的脸面无表情,怔了足足几秒钟后才说道:「怎么可能。」之后伸筷子猛夹了一撮番茄炒蛋到自己的碗里,大口吞菜,装作不在乎地告诉花:「等一下吃完送你去搭电车,晚上女孩子一个人不安全。」每次,只要一吃完饭。范宜景就会送她走。
花第一次见他,也曾为他心跳,但是后来渐渐只是当他是朋友。介于两家父母来往亲密的关系经常来看他,帮他做一顿饭,看看他有没有好好温书。老实说,城市里有多少女生可以接受自己的男朋友对自己说的话只有:好啦、知道啦、你快走吧这类的话?
「我下个月可能不能过来了。」花忐忑地告诉他,「我要跟事务所里的同事去英国出差。就是那个小余,上次你也见过他,他以前也在T大念,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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