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那么不长眼睛害他撞得这么疼?可等他抬头见到对方的样子的时候却一下说不出话了——和他撞到一起的年轻男生愣是比他高了大半个头,粗略估计至少一米九!
但是这并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个一米九几的男生居然好死不死的穿着一身艳粉色的T恤,而T恤的前襟则是缀着能够闪瞎人眼的水钻。
刘明予抬头看看对方的脸,再看看对方的身材,最后再看看对方身上的衣服,心中懊恼的发现——林娇说的还真对,像这样能够压得住粉红色的男生,真的太少见了。
对方看样子是急着来参观新生见面会的,刘明予心说他一个大三学生也不好和大一的小屁孩见识(实际上是对方太高,看起来不好惹),只能闷着头从地上摸起小女友的粉手机塞进屁兜里,然后连句客套话都不说,就急匆匆离开了。
而走的太急的他根本不知道,这个穿着粉红色T恤的高个男生,盯着他屁股兜里的粉红色手机好久好久。
刘明予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是她甩了他。
刘明予好歹也交过不少女朋友,有比他大的,有比他小的,甩过人也被甩过,所以对于自己的小女盆友甩了自己,他也不是那么在意。
可是有的时候男人就是这么自私,分手可以,但是分手之后对方不能过的比自己更好。这是基本。
所以当刘明予发现林娇被她们班的大高个粉红男搂在怀里在食堂里打饭的时候,刘明予心中顿时如万江翻滚,非常不好受。
他的一双眼睛牢牢的钉在那对男女身上,移都移不开。
实际上不光是他,几乎整个食堂的人都在看着他们——林娇上身是白色小吊带,外罩嫩粉色的薄外套,下身是一件不到膝盖的深粉裙,脚上是白袜子陪着nike的粉色板鞋,手上还挎着一个白色粉边的小手包,就像是一个粉色的大洋娃娃般极其醒目。
但是她身旁的高个男人也不一般,好歹也是快20岁的大小伙子了,上身是件粉色的短袖帽衫,外罩暗粉色长款无袖马甲,下身的裤子倒是正常的深蓝色牛仔裤。但是光是他上身的衣服就够耀眼的了——虽然说以男生的壮硕体格可以轻易压得住身上的粉色不显得丝毫的娘娘腔,可是当这么一对粉红男女出现在人头攒动的食堂里的时候,还是异常惹人注目的。
刘明予的同学指着他们,小声揶揄着他:“我算是知道你怎么被小丫头甩了——你要是也能陪人家穿粉色,人家肯定爱你都来不及呢!”
这话完全是扯淡了,刘明予因为是南方人,所以长相俊秀。如果他穿一身粉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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